《愛彌兒》札記(一九八)

還要想到的是,由於我們的官能只能感受可以感知的事物,因此,我們是很難領會哲學的抽象概念和純粹的精神的觀念的。爲了要領會這些東西,我們要麼就擺脫我們所緊緊依附的身體,要麼就一個事物又一個事物慢慢地循序漸進,要麼趕快走,乾脆就一個大步跳過去,然而要越過這樣的距離,孩子們是辦不到的,甚至對成年人來說,也需要爲他們做一些特殊的階梯才能跨越過去的。第一個抽象的觀念就是其中的第一個階梯;不過,我現在還不大明白你打算怎樣去建造這種階梯。

由具象到抽象是人類認識的飛躍。

那擁抱萬物、推動大地、創造一切生物的不可思議的上帝,是我們的眼睛看不見、我們的手摸不到的;他逃避我們的感官:創造的東西呈現在我們的眼前,而創造東西的人卻隱藏起來。要能夠認識到他的存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當我們終於認識到他的時候,當我們在心中自問:"他是誰?他在什麼地方?"的時候,我們的心靈感到驚惶,感到迷茫,不知道怎樣想法纔好了。

造物主不可見,如同東方哲學的常道。

洛克要我們從研究精神開始,然後再進而研究身體。這是迷信的方法,偏見的方法,錯誤的方法;這不是理智的方法,甚至不是井然有序的自然的方法;這無異乎是蒙着眼睛去學看東西。必須對身體經過長期的研究之後,才能對精神有一個真正的概念,才能推測它的存在。把次序倒過來,就只好承認唯物主義的說法了。

必須對身體經過長期的研究之後,才能對精神有一個真正的概念,才能推測它的存在。盧梭承認唯物主義。

既然我們的感官是我們取得知識的第一個工具,則我們可以直接理解的東西就只能是有形的和可以感覺的物體了。"精神"這個辭,對任何一個沒有受過哲學訓練的人來說,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在一般老百姓和孩子們看來,精神也就是一種物體。他們豈不是在說精神是會叫喊、會講話、會打打鬧鬧的嗎?所以你得承認精神有胳臂和舌頭,同身體是很相象的。全世界的人,包括猶太人在內,都要製造有身軀的神,其原因就在這裏。就連我們自己,也有"聖靈"、"三位一體"和"上帝的三位"這些辭彙,可見我們大多數人也是真正的神人同形同性論者。我承認,有人告訴過我們說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可是,我們也相信空氣是無所不在的,至少在大氣層中是無所不在的;"精神"這個辭就辭源來說,不過是"氣"和"風"的意思。只要你一經使人養成說話時常常說莫明其妙的辭的習慣,此後,你要他們說什麼,就可以很容易地使他們說什麼了。

精神如同我們的外在,否則難以理解,在辭源上,精神是氣和風。

  當我們對其他的物體有所行爲的時候,首先就會感覺到,如果那些物體也對我們有所行爲的話,其影響也同我們給予它們的影響是一樣的。所以,人類一開始就認爲所有一切影響他的東西都是有生命的。由於他自己覺得不如那些物體強,由於他不知道它們的力量有多大,因此就以爲它們的力量是大得沒有限制的,並且,當他把它們想象爲有軀體的東西時,就把它們看作是神了。在太古的時候,人對萬物都是害怕的,並且認爲自然界的東西沒有一樣是死的。物質的觀念其本身也是抽象的,因此在他們心中形成的速度之慢,也不亞於精神的觀念。他們認爲宇宙中是充滿了可以感知的神的。星、風、山脈、河流、樹木、城鎮、甚至房屋,全都是有靈魂、有神、有生命的。拉班的家神、印第安人的"曼尼佗"、黑種人的物神以及所有一切自然和人創造的東西都曾經做過人類最初的神;他們最早的宗教是多神論的,偶像就是他們最初的崇拜對象。只是在他們逐漸地把他們的觀念加以概括,因而能夠追溯到一個造物主,能夠把包羅萬象統一爲一個單獨的觀念,並且懂得"實體"這個抽象之中最抽象的辭的時候,他們才能理解唯一無二地只有一個神。所以,凡是信上帝的兒童,必然是崇拜偶像的,或者,至少也是神人同形同性論者;只要有那麼一次他在想象中以爲是看見了上帝,他此後就不大用腦筋去思考他究竟是什麼樣子了。洛克先研究精神後研究身體的次序,其錯誤就在這裏。

人類初始相信萬物有靈,尊之爲神,後來進化爲一神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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