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邪的神”與“獨神信仰”



      第二誡在十誡中的特點,就是提到:“上帝是忌邪的”,這就是上帝要求我們專一敬拜事奉祂的原因,“在我面前,你不可以有別的上帝,因爲除我以外,沒有別的上帝。上帝是獨一的上帝,“獨神信仰”是希伯來文化對全世界的五大貢獻之一,這也是從上帝啓示而來的信仰與人犯罪後產生的宗教在本質上的差異。

“專一”、“聖潔”與“永恆”

      獨一的上帝稱自己爲“忌邪的”上帝,中文將這個詞翻作“忌邪”,是此英文翻成“jca丨ous”更好。上帝是聖潔的、獨一、超越萬有的,人不可以用別的來比擬上帝,或用別的來代表上帝,更不能用別的來代表上帝,更不能用別的人來代替上帝。這位上帝對我們的愛,要求我們用專一的迴應來到祂的面前。因此,“專一”跟“聖潔”就合在一起,“專一”跟“永恆”也連在一起。

    真愛的本質是真實的,真的東西是永恆的,“真”與“愛的專一”就變成位格與位格之間的關係。這位獨一的上帝說:“我絕對不把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你不可敬拜事奉假神。”(出20:3一5),第一條誡命產生了第二條誡命。正因神是獨一的,假神就不是真神,多神就不是真神,別的神就不是這位神。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一6) 一千代是三、四代的二百五十倍,這種對比簡直是天差地遠。這節經文是不是說上帝的愛比上帝的公義更大二百多倍呢?不是。現今基督教會的失敗就是講太多上帝的愛而忽略講上帝的公義,所以人就玩弄上帝的恩典、糟蹋上帝的恩惠。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凡在我裏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

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

              《詩篇》103篇1一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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