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莫泊桑的《項鍊》想到的

      “要是她沒有丟失這條項鍊,後來會怎樣呢?誰知道呢?生活就是這麼古怪,這麼變幻莫測!一件小事可以使你平步青雲,也可以斷送你的一生。”

      這一段文字是法國作家莫泊桑《項鍊》裏寫的。說的是一個小職員在弄到一張邀請函,和妻子一起參加後弄丟項鍊的事。要面子的妻子,爲了一時的虛榮,用十年的時間賺錢來賠償的故事。整整十年。結局很意外,那個項鍊是假的,但這對小職員夫妻卻爲此賠了一個真的項鍊給福雷斯蒂太太。福雷斯蒂太太說那個項鍊是假的,最多值500法郎……

        小說寫十年前的她是這樣描寫的:她屬於這類女子:她們長得面目姣好,風韻迷人,卻由於造化的作弄,偏偏錯生在一個小職員的家庭裏。她既無陪嫁的財物,又無可以指望的遺產,沒有任何辦法能讓一個既富有又高貴的男人認識、瞭解,喜愛並且娶她,最終不得不聽人擺佈,嫁給了教育部的一個小科員。

      然後十年後的她又是另一種樣子,書中這樣描寫:

      盧瓦澤爾太太現在看上去已經老了。她已變成一個活脫脫的窮苦人家的婦女,一個粗壯、堅強、潑辣的女人。她頭髮梳得馬馬虎虎,裙子也不注意系正,兩隻手通紅,用大嗓門說話,用大量的水沖洗地板。


        以至於她在和福雷斯蒂埃太太打招呼時,對方沒有認出她來,十年了,福雷斯蒂埃太太依然顯得年輕漂亮,而她變化如此之大,簡直和十年前的她判若兩人。

        這“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例子。雖然只是小說,但小職員夫妻也爲此奮鬥節省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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