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說集-第349-364頁

晨讀打卡《汪曾祺小說集》

閱讀篇章:第349-364頁

書籍內容:

李三是地保,又是更夫。他住在土地祠。土地祠每坊都有一個。“坊”後來改稱爲保了。

疏文是寫給陰間的公事。大概陰間還沒有改過來。土地是陰間的保長。其職權範圍與陽間的保長相等,不能越界理事,故稱“當坊土地”。李三所管的,也只是這一坊之事。出了本坊,哪怕只差一步,不論出了什麼事,死人失火,他都不問。一個坊或一個保的疆界,保長清楚,李三也清楚。

李三同時又是廟祝。廟祝也沒有多少事。初一、十五,把土地祠裏外打掃一下,準備有人來進香。過年的時候,把兩個“燈對子”找出來,掛在廟門兩邊。

地保所管的事,主要的就是死人失火。李三很願意本坊常發生這樣的事,因爲募化得來的錢怎樣花銷,是誰也不來查賬的。李三拿埋葬費用的餘數來喝酒,實在也在情在理,沒有什麼說不過去。這種事,誰願承攬,就請來試試!哼,你以爲這幾杯酒喝到肚裏容易呀!不過,爲了心安理得,無愧於神鬼,他在埋了死人後,照例還爲他燒一陌紙錢,磕三個頭。

地保的另一項職務是管叫花子。這裏的花子有兩種,一種是專趕各廟的香期的。李三能管的是串街的花子。

地保當然還要管緝盜。誰家失竊,首先得叫李三來。李三先看看小偷進出的路徑。

最後,李三偷船篙,被發現而罰錢。

閱讀感悟:

李三可以算是一個小地方里面的小官,對發生的事情都有警告或幫忙處理,正因爲工作的特殊性,有時候對所犯事的人進行罰錢,這算是他的一筆收入。

但最後他卻因爲犯事,偷船篙,被發現被別人抓住了把柄倒罰錢。

監守自盜,這是李三犯的錯。說重點,李三不肯安分地幹活,只想投機取巧的賺錢。

想走捷徑反而走了更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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