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詞話〉賞析153:宋代的筆記體小說

宋人小說①,多不足信。如《雪舟脞語》謂②:台州知府唐仲友眷官伎嚴蕊奴。朱晦庵系治之。及晦庵移去,提刑嶽霖行部至臺,蕊乞自便。嶽問曰:“去將安歸?”蕊賦《卜算子》詞雲③:“住也如何住”云云。案此詞系仲友戚高宣教作,使蕊歌以侑觴者,見朱子《糾唐仲友奏牘》④。則《齊東野語》所紀朱、唐公案⑤,恐亦未可信也。

註釋

①宋人小說:指宋代的筆記體小說。

②邵桂子:字德芳,號玄同,淳安(今屬浙江)人,度宗鹹淳七年(1271)進士,授處州教授,有《雪舟脞錄》《雪舟脞稿》等(已佚)。陶宗儀《說郛》卷五十七引邵桂子《雪舟脞語》:“唐悅齋仲友字與正,知台州。朱晦庵爲浙東提舉,數不相得,至於互申。壽皇問宰執二人曲直。對曰:秀才爭閒氣耳。悅齋眷官妓嚴蕊奴,晦庵捕送囹圄。提刑嶽商卿霖行部疏決,蕊奴乞自便。憲使問去將安歸?蕊奴賦《卜算子》,末雲:‘住也如何住,去又終須去。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憲笑而釋之。”

③嚴蕊:生卒年不詳,女,原姓周,字幼芳,出身低微,自小習樂禮詩書,淪爲台州官妓,改藝名嚴蕊。嚴蕊善操琴、弈棋、歌舞、書畫,學識通曉古今,詩詞語意清新,四方聞名,有不少人不遠千里慕名相訪。

《卜算子》嚴蕊

不是愛風塵,似被前身誤。花開花落自有時,總是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④出自朱熹《朱子大全》十九卷:“每遇仲友筵會,嚴蕊進入宅堂,因此密熟,出入無間,上下合幹人並無阻節。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宴會。夜深,仲友因與嚴蕊踰濫,欲行落籍,遣歸婺州永康縣親戚家。說與嚴蕊‘如在彼處不好,卻來投奔我’。至五月十六日筵會,仲友親戚高宣教撰曲一首,名《卜算子》,後一段雲:‘去又如何去,住又如何住。但得山花插滿頭,休問奴歸處。’”

⑤朱、唐公案:即“朱唐交奏案”,指宋代理學家朱熹任浙東提舉時與當時的台州太守唐仲友之間發生的一場糾紛。具體案情在朱熹的《朱子大全·糾唐仲友奏牘》、周密的《齊東野語》、洪邁的《夷堅志》、邵桂子的《雪舟脞語》中都有所記載。周密的《齊東野語》卷十七中有這樣的記載:“朱晦庵按唐仲友事,或雲呂伯恭嘗與仲友同書會有隙,朱主呂,故抑唐,是不然也。蓋唐平時恃才輕晦庵,而陳同父頗爲朱所進,與唐每不相下。同父遊臺,嘗狎籍妓,囑唐爲脫籍,許之。偶郡集,唐語妓曰:‘汝果欲從陳官人耶?’妓謝。唐雲:‘汝須能忍飢受凍乃可。’妓聞大恚。自是陳至妓家,無復前之奉承矣。陳知爲唐所賣,亟往見朱。朱問:‘近日小唐云何?’答曰:‘唐謂公尚不識字,如何作監司?’朱銜之,遂以部內有冤獄,乞再巡按。既至臺,適唐出迎少稽,朱益以陳言爲信。立索郡印,付以次官。乃摭唐罪具奏,而唐亦作奏馳上。時唐鄉相王淮當軸。既進呈,上問王。王奏:‘此秀才爭閒氣耳。’遂兩平其事。”

譯文

宋代的筆記體小說,多不可信。如《雪舟脞語》中記載,台州知府唐仲友與官妓嚴蕊相好。朱熹將嚴蕊逮捕並治罪入獄。等到朱熹調往別處,提刑嶽霖巡查到台州,嚴蕊乞求平反。嶽霖問她打算去哪裏,嚴蕊賦《卜算子》詞說“住也如何住”等等。這首詞是唐仲友的親戚高宣教作,讓嚴蕊來歌唱以助酒興,見於朱熹的《糾唐仲友奏牘》。至於《齊東野語》所記載的朱、唐公案,恐怕也不可信。

賞析

朱、唐公案在朱熹的《朱子大全·糾唐仲友奏牘》、周密的《齊東野語》、洪邁的《夷堅志》、邵桂子的《雪舟脞語》中都有所記載,此事應當屬實,至於中間的是非曲折,現在已經很難認定清楚。

朱、唐公案在當時就蜚聲朝野,民間鬧得沸沸揚揚。宋孝宗看到兩人互相攻擊,就詢問當時的宰相王淮,王淮輕描淡寫地說“秀才爭閒氣”而已,此案就這樣搪塞了事,不了了之了。王國維敬重朱熹的治學,自然就愛屋及烏,對於這種有損“聖人”形象的事,自然要加以辯解。但一家之言,總不能服人。當時尚且不了了之,更何況已時過境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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