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母親把女兒送給自己的“情人”,這是一個怎樣的母親呢

中華文化發展有了五千年的歷史,流傳到現在,有很多的風俗習慣,優秀的一直在傳承。不過有好的就有壞的,這麼多風俗習慣發展至今,基本上都是值得提倡的。

但是現在有很多不好的習俗,這個習俗就是母親害自己的孩子,相信很多小夥伴一定也很不理解,怎麼會出現這種違背常理、沒有人性的習俗呢?

母親阿花(化名)竟然把自己女兒小紅(化名)送給情人做女朋友,而小紅的爸爸阿平(化名)是個沒本事經常酗酒的人,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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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母親是孩子在這個世界上最親最近的人了,即使自己的孩子遇到了危險了,當母親的也會豁出生命去保護自己的孩子的,可是有的母親並不是這樣做的,而是在母親自己有危機的時候,把自己的孩子給賣出去換暫時的生存問題,這樣的母親簡直是喪盡天良了。

小紅今年15歲,家是農村的,父親叫阿平,今年43歲,平時就靠家裏種田爲生,家裏也沒有一樣像樣的傢俱。

由於種田,靠天喫飯,家裏有的時候也很拮据,除此之外阿平還喜歡賭博,一旦心情不好或者輸了錢,或者是手頭沒錢花了,他就開始不停的喝酒。

而且阿平喝完酒,就很容易醉,喝醉後,就開始毆打她和母親,不是一般的打,而是往死裏打,小紅被她爸爸打的渾身都有了疤痕。

而她的母親阿花,被她的爸爸打的有了頭疼的病,每到下雨陰天的時候,阿花的頭就會像開裂般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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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去年的一天,阿平又喝醉酒了,還罵阿花不會掙錢,每天就是白喫白喝的,緊接着,阿平去了廚房拿出來一把菜刀,就朝着阿花狠狠的劈來,辛虧被鄰居死死的拉住,這時,阿花趁機拉着女兒就往村外面跑。

之後啊!母女倆跑到了一個破房子裏抱頭痛哭,她們不敢回家,她們擔心回到家後,會被喪失理智的阿平給殺掉,於是,母女兩個經過商議之後,連夜離家出走。

當她們母女倆步行兩個小時,來到了一個縣城裏,這時,母女兩個餓的是飢腸轆轆,身無分文的母女兩個,頓時覺得自己陷入了絕境。

爲了擺脫眼前的困境,阿花想起兩年前在縣城裏有個曾經和她相好過半年之久,開藥店的村民阿海(化名)。

阿花就試探着給阿海打電話,在電話裏向他哭訴,自己眼前的困境,爲了能得到阿海的信任和依賴,阿花還在電話裏口口聲聲向他承諾,只要阿海收留她們母女兩個,就把年僅15歲的女兒介紹給他做女朋友。

果然阿海聽了這話是驚喜萬分,天上真的是掉餡餅呀,還有這樣的好事情,阿海就迫不及待的和她們母女見面了,就這樣阿海帶着她們母女兩個來到了他的住所。

後來,阿花把女兒叫到一邊讓她做阿海的女朋友,並且要發生關係,女兒不從,阿花就嚇唬女兒說:咱們沒有辦法,不然,被你父親會活活打死的,15歲的女兒沒有反抗的能力,只有隨母親的擺佈了。

小紅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個月的時間,終於有一天她鼓起勇氣跑到不遠處的公安局報警,後來把她的媽媽和阿海給抓起來了。

分析一下阿花正確的經歷:

第一:首先,她不想和她老公過了,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可以選擇離婚。

第二:要想一個人帶着女兒過日子,就自食其力,找一份正經的工作,先謀生。

最終,阿花把自己害了,也一同把孩子給害了,所以,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這一點假都沒有,父母做人做不好,也確實把自己的孩子也拉進火坑了。

總結:

扭曲不獨立的父母也害了孩子的一生,這樣的父母心理是有疾病的,所以,這樣的父母,最好自己正常了,再考慮結婚生子的可能,不然,毀了自己的一生,一不小心也會毀了孩子的一生。

說真心話,每一個做父母的,都希望能給自己孩子一個好的家庭氛圍和好的教育,在此很好的成長,可要是做父母的根都是扭曲不獨立的,可想而知生出的孩子也很有可能成爲你們的複製體。

謝謝大家!共勉!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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