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宮我做主”:不生孩子真的有錯嗎

這個世界,這個年代做女人真不容易。

一個女人要有好的工作,如今已經沒有男人願意娶一個沒有工作或者工作不穩定的女人爲妻了,大家都希望對方經濟獨立(富豪除外);不僅想扶貧,還想好上加好。

一個女人同時“要出得廳堂,下得廚房”。你做黃臉婆爲家裏任勞任怨,別人是不會欣賞的,要美貌和才情兼備:拉得出去,也帶得回家,“拉風又安全”。

即便如此,女人還要肩負傳宗接代的重大使命,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爲大”,這個生孩子的選擇權都由不得自己,必須在適合的年齡完成這項重要的人生任務。

難道,作爲現代女性,不生孩子就真的罪大惡極、不可饒恕了嗎?

我今天真的想說:我的子宮我做主,憑什麼要別人指手畫腳呢?

“生孩子”不是人生的全部,作爲現代女性可以有選擇生孩子的權利,並且對“生孩子”的時間和數量也應該可以由自己決定——這纔是社會進步和發展的最高級數。

當一個社會發展到真正的“人權自由”,那麼一定是經濟水平和社會文化以及精神領域的同步高度發展的結果。

到了那個階段,人們可以享受很多權利,不受制於傳統的思維和觀念。

比如說,我們的科技高度發達,不再擔心因爲人力不足導致沒有生產力而繁衍後代;

再比如人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對很多事情的看法逐漸包容,可以畢生爲自己的理想而活,能夠坦然接受不婚、不育甚至不同的性取向;

更有甚之的伴隨着醫學的日漸昌明,我們可以自主選擇生孩子的時間,未必需要一個婚姻形式或者一個結婚對象等等。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就是足夠的經濟發達和社會進步爲前提——這也就是所謂的“經濟發展決定意識內容”。

那麼,女性生不生孩子就顯然不太重要了,也必然不會因爲生孩子問題導致諸多社會矛盾和家庭壓力。

即便是當下,一個女人不生孩子也絕對不會影響到整個人類的“繁衍大計”:有喜歡孩子的人對生孩子樂此不疲;也有想活得灑脫的人決定丁克,這猶如選擇工作一樣自由。

難道不是嗎?社會開放度越來越高,追求自由和自我的人就會湧現,那麼生孩子對於某些女性而言就是桎梏和牽絆。於是爲了活得隨性選擇不生孩子,只要結婚伴侶同意,那麼就無可厚非。

而有些女性特別喜歡孩子和家庭氛圍,就會多生幾個孩子,享受所謂的天倫之樂,那也是她的人生選擇,都由不得外人評論或詬病的。

總而言之,每個人的人生追求不一樣,但是綜合整個社會大體都是平衡的。我們無需對一個女人“不生孩子”進行道德審判、上綱上線;甚至還關係到整個全人類的“繁衍”重任上來,實在有點可笑。

如今,一個女人生不生孩子只需一個標準:自己或者婚戀對象的內心屬意。

未婚女人生不生孩子,只需忠於自己的內心所想即可;

已婚女人生不生孩子,至少還要徵求伴侶的意見。如果有丁克的想法還是早一點溝通,或者婚前溝通:如果想法一致就能收穫美滿的婚姻生活;如果相悖,也好趁早分開,各不耽誤。

這年代,誰還不能爲自己負責呢?

“我的子宮我做主”——女人生孩子與否不用太糾結,想通透、不後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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