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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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件事情,如果能夠先知先覺地明白其意義,再認真去踐行,肯定會更有目標感、價值感、方向感。

比如我們開會,會上動員別人開展某項工作,總會聽到領導三段式的部署方法,爲什麼要做(做這項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怎麼做(做這項工作的方式方法或重點內容),如何保障去做(成立領導機構、人才物的保障、加大宣傳、嚴格問責等)。這就是典型的先讓人明白做的意義,再行動的事。

這項工作,上級有要求,形勢有必要,現實有需要,所以必須做,務必重視,儘快落實。一聲號令,全員行動。這樣的工作,推進就快,落實就有力,效果就有。

有些事情,別人再怎麼強調其意義,你自己沒有深刻的認識和理解,就不容易真正行動。

比如學習。誰都知道學習很重要,學習的意義重大,可是學習往往會成爲掛在嘴邊的事,說起來很重要,忙起來最不重要。

爲什麼一些明明有意義的事,卻不能促成實際行動呢?這大概就是因爲一是見效慢,學習的功效像慢火燉湯,並不是一下子就能見效,就能讓人沸騰的;二是學習苦,有的學習無論是被動學習、還是主動學習,都是枯燥無味的,不是那麼對人味口;三是需求淺,有時候你不學習,也可以每天照常過好日子,不學習,好像也沒有什麼明顯的厲害關係。

有的事情,你可能一開始並不大明白其意義,只有堅持去做,意義纔會在堅持和行動中漸漸懂得。有一個長尾效應的理論,說的是人要多做長效、有長期價值的事,真正能決定你生命價值和意義的事,是那些長效的事,比如學習、讀書、寫作,比如深耕某一個領域,某一項特長,努力成爲第一。

生命的意義,在於有意義的活着。如何變得更有意義?每個人會有每個人不同的活法。每個人的人生需要自己去領悟,去創造,這是別人不能替代,也無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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