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記憶(十)圍城裏的風景也不錯(完結) 後記:


正如前文所言,我的預感成真,在22歲的花樣年紀,我就走進了婚姻這座圍城。也許是因爲婚後的生活太過忙碌,時隔兩年,我才又拿起筆記本,開始記錄自己的生活點滴。

的確,我的戀愛是苦澀的,婚姻是幸福的。2004年年底,我在日記中這樣寫道:“結婚兩年了,總的來說過得挺滿足的。本來嘛,好是一輩子,歹是一輩子,不如快快樂樂過一輩子。現實生活中的確有很多煩憂,但我們擁有的更多是幸福和偶爾的小浪漫。兒子,是我們不竭的快樂源泉。我們共同擁有一個可愛的兒子,我們共同爲孩子的成長和家庭的未來努力,這是多麼美好的事啊!”

兒子是我們生活的絕對核心,也是維繫、昇華我們感情的最大功臣。我永遠記得那些幸福的片段:剛滿週歲的兒子每天清早醒來喊着“爸爸”“媽媽”,我和老公不約而同地賞給他一個深深的吻;兒子聽到音樂就胡亂地蹦躂,扭着小屁股,還調皮地對着我們做着怪臉;老公回到家,把包放下,便同時把我和兒子抱起,我們一家三口笑作一團……

婚姻不可能只有甜蜜,也有苦澀。他對酒的嗜好,對家庭權力的過度把控,也曾帶給我不少苦惱與煩憂。只是,想到他對我的感情夠真夠深,我都沒有放在心上。正如我日記中寫的:“我們之間也會有不愉快,但我總會很輕易地諒解他、寬容他,我不忍心對他發脾氣,看着他的眼睛我的心就軟了。我愛他,愛兒子,我希望我們能和諧幸福地生活。”

因爲愛着彼此,愛着這個家,不用誰提醒誰,我們很自主地、樂意地過着“男主外,女主內”的婚姻生活。他下班後就去跑摩的,努力掙錢;我下班後就變身家庭主婦,既負責所有家務,又得照顧兒子。我陪他玩玩具、做遊戲,教他學古詩、學兒歌、學識字、學英語,給他講故事,週末還會帶着他到街上去看各種各樣的新鮮事物。我們一天到晚忙得不亦樂乎,但我們都樂在其中,我們喜歡這種奮鬥的生活,充實而幸福!

靠着我們的共同努力,2005年,我們如願在鎮上買了房子。這一年年底,我們搬進了新家,過上了更爲自由與幸福的“三人世界”。

後來的日子裏,雖有些磕磕碰碰,但總體說來無傷大雅。隨着經濟條件的日漸寬裕,我們不必再如原來那般辛苦忙碌,我們有了更多休閒、散步和郊遊的時間,我們一家人的心也在世事的變遷、光陰的流轉中靠得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如今,我們已在婚姻這座圍城裏待了18年,我們偶爾會踮着腳尖往城外看看,但我們更喜歡徜徉於城內的大街小巷——畢竟,圍城內的風景也很不錯!


後記:   

關於青春的記憶是豐盈飽滿的,以上十篇文章只是擷取了我20—28歲之間的一些片段,有些簡略、籠統。青春是一首歌,我很慶幸我愛的人能陪我一起唱;青春也是一種心態,我很自豪年已不惑的我還能擁有。餘生的長短我無法決定,但生活的品質卻是我說了算。病了也好,老了也好,心態可得永葆青春!我想,我一定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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