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如何才能看到未來?
反以觀往,復以驗來;反以知古,復以知今;反以知彼,復以知己。動靜虛實之理,不合於今,反古而求之。
一:太陽底下沒有新鮮的事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事情是發生過的,只不過我們沒有意識到。從個人、組織到社會的各種現象等等,只不過是換了個表象出現而已。一定有人跟你走類似的經歷、有過類似的路。組織正在發生的事情,一定以前也有組織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可以去洞察過往而看見將來。
二:只有知道過去,你才能看見現在。因爲事物的發展具有因果關係,只有瞭解過去的因,才能知道現在的果。你現在的果又是何因而起?
三:如果想看到自己,那麼得先了解對方。因爲彼此成爲對照關係,你只有真正瞭解對方,才能瞭解自己。
未來很遠,用“反覆”之法以觀未來,我們的目光應該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