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歲,她該何去何從

聽聞一個生完孩子一年的朋友,正在找律師協商離婚。

原因很簡單,媽媽當得很累,但是爸爸一回家就躺沙發玩手機刷抖音,多次協商爭吵無果,心委屈了,覺得日後生活無望,乾脆選擇短痛,結束一段不令人愉快的婚姻。

老實說,這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但是無法辯駁。

女性和男性不同,經歷了十個月艱苦的懷孕,和孩子有了天然的、更加緊密的聯繫,所以很多口口聲聲不要孩子的女性,再生了孩子之後通常會突然轉性,由一個“生下來就讓老人帶”變成了“不行,必須自己親自帶才放心”。這絕不是個例。而男性,生活中多了個孩子,就只是多了個麻煩的“物件”而已,跟自己沒有太大的關係。

男主外,女主內,雖然這個時代已經過去了,但是帶孩子的重任很多還在女人的肩上。以前的家庭婦女不需要出去工作,但是現在經歷過一系列的“男女平等”和“拒絕職場性別歧視”後,女性要承擔的卻更多了。工作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影響家庭的哦!我有一個同事欲換工作,但是家裏人的期望活生生地擺在那裏:

工資比這裏低的,不行;

距離比這裏遠的,不行;

工作時間比這裏長的,不行;

需要出差的,不行;

領導是男性且在什麼年齡範圍內的,可能也不行;

從外資企業到民營的,需要慎重考慮。

如此等等,給不給人一點生存的空間?男人換工作也有這麼多顧慮嗎?我看公司裏那些跨城工作的,絕大多數都是男性,工作日在這個城市,週末回到那個有家人的城市,如果距離遠,可能是一到兩個月回去一次,還有的,可能是半年到一年。

很多女性的成長從生孩子開始,而很多男性到老到死也很難有這種成長,可能本來兩性對“成長”的定義就不同,目標也不同,達成的效果也就不同。

當然,這些不可一概而論,而且不同的人,對家庭和另一半的需求不一樣,有些人更需要物質的滿足,有些人需要長足的陪伴,只有最合適自己的選擇,沒有最好的選擇。

於我,戀愛的目的是爲了愉悅,結婚的目的就是在一起,如果另一半選擇了卯足了勁工作,選擇了996奉獻給了公司和自己的事業,或者選擇去到另一個遙遠的城市努力奔生活,我大約會精神萎靡,不是選擇離開,就是要選擇一起遠走高飛奔生活。

會到開頭,這個朋友選擇離婚,不是最好的選擇,一開始就沒有達成一致,現在的生活不易,將來一個人撫養也許會更不易。當然,生活是自己的,如果選擇,選擇權終究在她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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