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真的大方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心裏一直有一個念頭:就是希望自己可以擁有很多錢,然後可以給別人買東西幫親戚朋友付錢。

我不知道我爲什麼會有這個念頭,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錢代表什麼,也沒有經歷沒錢的困窘,只是爲了別人,我希望自己有錢。

昨天讀書的時候,讀到一個跟我差不多情況的人我才知道,原來我不是真的喜歡捨己爲人,也不是真的大方,只是因爲從小不討人喜歡,爲了吸引別人注意力,希望自己做人羣的中心而已。

小小的我們,不知道誰更偉大,誰更了不起,只知道帶着我們一羣小孩兒買東西的大人最帥氣,在家族聚餐的時候直接說我買單的人最有存在感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這對於總是被忽略的我來說,爲別人付錢可能是我唯一可以被人看到的機會。

之前不知道怎麼回事的時候,每每與人說起這個“夢想”,我總是在心裏暗自得意:哎呀!我就是這麼大方,就是這麼仗義!

現在才知道,不過是我自欺欺人,不願承認自己從小就不討人喜歡的事實,甚至想要靠着這麼個不是方法的方法去討好別人,希望能讓人家喜歡我。

知道了這些,在啼笑皆非的同時,還有點淡淡的難過。對於一個幾歲的孩子來說,清晰的知道自己不討人喜歡,這確實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難怪我拼命想要忘記,把它深埋心底。

從一開始的難過,不知所措,到後來慢慢習慣,讓自己學會遺忘,聽起來好像一部血淚史啊!可這就是我的童年,青春期,學生時代,乃至現在。可能真的有人天生就不討人喜歡吧!而我,只是其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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