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教師,我們要不要把學生當做“孩子”?

我經常把“學生”等同於“孩子”,最近發現我對師生之間的關係陷入了誤區。於是我開始思考,爲什麼會把“學生”與“孩子”的概念混淆在一起呢?

想了很久,終於得出了一個重要結論:我把獲取知識的能力,當成了衡量學生的唯一標準。獲取知識的能力,不能片面理解爲因智力水平導致的成績差異,它是一種在特定環境下,以傳播書本知識爲目的的攝取式行爲。

不管學生是不是心甘情願地來學習,我們對於應試教育下的測評範圍要比他們更有經驗,所以在教學方面我們可以短暫稱之爲“權威者”。

然而,這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的區別,很多內在的相似性並沒有被我們挖掘。甚至學生對於一些事情的理解,遠遠超過我這個老師對他們的期待。

在以往的學生管理中,往往第一印象就能決定,他們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在我心中是個怎樣的人。

然而在一次美術課上,六年級一些女生的課堂行爲讓我極爲不滿,但在這時五年級一位男生對我說:“老師,別看他們調皮搗亂,學習還是挺好的”。

頓時,我才發現,因爲太沉浸在自我臆測當中,對待學生有了固有思維上的誤導。

孩子是需要我們用心呵護的,他們在很多方面做得並不夠好,需要我們慢慢去引導、不斷去完善。

然而,如果我們單純地把學生當做孩子,就會看不到他們那些閃閃發光的瞬間。我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難免會帶着個人情緒,或者夾雜着主觀意識。

與學生相處,要像久違的朋友一樣,把對知識的無窮渴望當成共同的愛好,在校園裏一起學習、在一起玩鬧。但也要尊重每個人勇於追求生活的權利,我們可以督促他們按時完成作業,但不能過度干涉他們的課間自由。

我經常對我們班學生說:中午只要你們把作業寫完就可以去玩,只要不是危險的,玩什麼、到哪兒玩你們自己決定。

甚至是排座位只要他們相互協商好,我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兩人一組、結對幫扶,他們現在做的正是我心裏想的。

作爲鄉村教師,雖然整天都在學校,但我還是隻會管我份內的事。什麼樣的事纔算份內的事?就是保證他們享受到相對公平而有質量的教學環境。

學生能夠獨立處理的事,就放心大膽地交給他們。教書育人是我的使命,但獲取知識不應當是學生唸書的全部,他們要在學校創設獨立的思維、培養優秀的品格、樹立積極的精神面貌。

他們也許很愚笨、也許很調皮、也許很木訥,但總會在我看不見的地方偷偷地爲我擔心。上次喫飯的時候不小心把腰閃了,他們在我宿舍外面透過窗簾的縫隙往裏張望。

有一天晚上,我去查看各班晚自習情況,六年級因把輔導老師氣走而相互埋怨。我以爲是平時最讓我生氣的女生,結果發現她比所有人更懂得剋制。

作爲老師,我應當向他們學習如何更中肯地評價。這個世界有多精彩,不在於我們所能看到的色彩,而在於我們能否覺察身邊的變化。

等他們遭遇困境的時候,我會把他們當做孩子,哄她們開心、助他們成才;等他們獨立自主的時候,他們就是我的夥伴,我拉着他們前行,他們爲我綻放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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