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珍惜身邊那個吵不走,還一直守護在你身邊的人

有一年冬天,叔叔和嬸嬸兩個人吵架,正爭吵的厲害時,叔叔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然後看了看時間,立馬跑裏屋拿了嬸嬸的感冒藥,給她倒了杯溫水,讓她按時吃藥,他說飯後半小時吃藥不傷胃。等嬸嬸把藥喫完了,但還是不依不饒的說要出走,可是叔叔立馬抓住她說,外面風大,你還感冒呢,我出去,你什麼時候氣消了我要再回來。

這可把嬸嬸一下感動到了,她說我這突然就氣消了,你不用出門去,然後兩個人就自然而然地和好了。

我想真愛大抵就是這樣,即便跟你吵架,我也知道心疼你,而不愛就是,我跟你吵一次就要折磨你一次,只顧自己的情緒發泄。有人說,細節決定愛情的成敗,其實最能看出他愛不愛你的細節,那就是他跟你吵架時對你的態度。

當人心情好的時候,你說什麼都對,做什麼都隨你,這是常人都能做到的。可是真正對你好的人,就是那個在他脾氣壞到極點時,也捨不得對你下狠手、傷你心的人。生氣歸生氣,也不能因爲跟你鬧氣就不理你,愛你跟生氣好像一點兒也不衝突。

其實,即便再相愛的人,誰又沒點脾氣呢?尤其是在吵架的時候,愛護自己的自尊心是每個人的本能,可有的人卻願意放下本能,只因怕失去你。而有的人恨不得撕下你的面子,給自己臉上添光,證明你錯了,他就開心了。還有一種人,只要一吵架,就不理對方,甚至還經常鬧失蹤,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說分手,即便是認錯態度都是這樣的,“你說什麼都對,我錯了,行了吧!”根本不走心,很是敷衍。

有多少人把吵架吵贏了,卻把愛人給弄丟了,而有的人寧願受點委屈,認個錯,也願把人留下來。當然,凡事都有一個度,過度地無理取鬧、驕縱蠻橫,那就不在這個範疇了。愛是給予、是付出,而愛情是需要雙方的細心經營才能長長久久。

我曾看到過一個故事:

一對夫妻吵架鬧得厲害,說要分手,再也不見。

而且丈夫還咬牙切齒地說:“誰以後再聯繫誰就是條狗。”說完以後就真的離開家門。兩個小時以後,他給妻子打來電話,妻子還沒好氣地以爲他又要宣戰,於是暴了青筋,扯大了嗓門兒說:”你是要辦離婚手續嗎?“可是丈夫卻小聲地帶着求饒的語氣說:”汪汪汪,狗狗想你了,“我一看,這哪兒像是吵架呀,分明就是秀恩愛嘛。

戀愛時,每個人都願意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來,即便是在有矛盾和三觀不合的情況下,也會互相謙讓,做出大度寬容的樣子。可是,當兩個人的感情落入各種瑣碎、具體的生活中時,那個跟你吵了架,卻依舊留下來陪在你身邊的人才是真愛。什麼纔是真正的愛情觀呢?

張智霖曾經這樣說,每次吵架我都會想到我失去她會怎樣,所以我很珍惜,我寧願主動認錯,主動和好,因爲我珍惜有她在的每一天。男人嘛,認錯沒什麼,最怕失去了來不及後悔。當兩個人相愛的時候,帶你進入高檔的餐廳,爲你買高級的衣服、包包、首飾,跟你說一大堆浪漫、多情、肉麻的情話的人,他不一定真的愛你。

莊毅說,原來愛一個人就是永遠心疼她,永遠不捨得責備他。看到她哭,自己的心就跟針扎的一樣,看到她笑,自己也就跟着開了花兒一樣。

若無論再怎麼吵也對你不離不棄的人,即便他曾經對你不夠細心、不夠暖,也不要輕易放手。因爲一個人愛你最真實的表現就是,寧願跟你吵,也不願把你讓給別人,一個人愛不愛你,看吵架時的態度就知道,願你珍惜身邊那個吵不走、打不散,還一直守護在你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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