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黑五,傳說中的今天應該買買買,買到手抽筋。
今天是週五,現實中的今天卻是開開開,開到向天歌。
註釋一下,買,指購物;開,指開庭。
法庭之上,非一對一,往往是一對N。作爲公訴人一方,必須腦補一對一場面,在檢察官、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之間自由切換,假裝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碰到善變的被告人,我只能白毛浮綠水,耐心撥一撥。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沒有參與經營,就不構成犯罪?”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只是協助結算資金,只是幫忙而已?”
我國《刑法》第XXX條規定………
法庭之上,我就像一隻鵝,曲項向天歌。
看守所開飯時間是一點,十二點喫的慣慣的,我的肚子咕嚕咕嚕的抗議着……
遲飯是好飯,今天有雞腿。
掏出手機,處理一下緊急情況。哎呦,果然有重量級的信息:法官催材料、上級催報告……
啃完雞腿,回覆信息。
半小時後,繼續開庭。
不得不說,被告善變起來,沒檢察官什麼事兒。法官一臉茫然,義正言辭地通知我:補查。
六七個小時,就以這兩字結束。
心裏苦啊……
回到單位,已近日暮。什麼都阻擋不了想吃麪皮的心,來一碗,治癒我心。
忽然,有微信傳來語音:“老大,我給你送中藥,熬好了。”
照單全收。
打開包裝,倒進高腳杯,我就不信,它能有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