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與你我同行

法律是什麼?

我認爲它是一種約束,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的意思就是,我們在生活的任何事物都要去遵守一定的客觀規律,不能失去了約束它的準則,否則我們的生活和我們所居住的社會就會發生大亂子。

爲了保證國家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國在建國伊始就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做爲我國的根本大法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最根本的問題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下來。後來,爲了更好的維持社會的穩定和民生的發展,中央人民政府有先後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合同法》、《保險法》等多部法律文獻。

我講到這裏,你也許覺得這些都屬於國家大事,與我們的生活關聯並不是很大。但是你要是這樣想可就錯了。

現實生活的法律其實是無處不在的,就拿最近比較火的“辛巴燕窩門”事件來說吧。辛巴因爲銷售燕窩被職業打假人王海所質疑,幾經否認,最終被證實假燕窩屬實,辛巴團隊承諾向消費者按“假一賠三”原則,賠償消費者6200萬元人民幣。

那麼爲什麼辛巴團隊要假一賠三,去賠償消費者6200萬元人民幣呢?其實這就涉及到了法律裏面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裏面有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所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價值本身費用值的三倍。所以說,我們作爲消費者去享受辛巴團隊的三倍賠償其實是有法律上的依據的。

正如此次事件而言,購買假燕窩的消費者們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獲得辛巴團隊的三倍賠償,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其實這只是生活中我們涉及到法律的最簡單的一個例子,法律是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在學校我們要通過《保險法》來買醫療保險,畢業了我們又要根據《勞動法》、《合同法》去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如果有的同學要是有創業想法的話,那恐怕你就要好好去研究《公司法》和《反不當競爭法》了,來爲自己的權益獲取合法的保障。

舉了這麼多的例子,你應該知道了吧,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是無處不在的,它在無時無刻保護着我們的根本權益,避免我們遭受損失。那麼同樣的道理,我們在享受生活中法律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福利的同時,我們作爲社會的一份子,也同樣需要去遵守法律,去反饋社會,維護法律,主動去爲維持社會的穩定獻上屬於我們自己的一份責任。

其實對於我們來說遵守法律其實很簡單,我們完全可以從我們身邊的小事做起:遵守交通規則,不亂闖紅綠燈,在行爲上去約束自己的行爲,做一個遵守道德,講文明懂禮貌的新時代的新青年。

讓我們一起去遵守法律,做一個遵紀守法,熱愛社會的新時代優秀小公民吧!法律與你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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