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是一種:平衡思想。既:不偏向於哪一邊,而罷想法放在中間,使兩端平衡的一種思維邏輯。
或者說:思想原則。道理是這樣的。人呢,本身是“神”、“魔”的結合體。一個人類,天生就具有“神性”(既:‘理性’),和“魔性”(既:‘感情’)。
‘理性’和‘感情’,以下簡稱:‘理’和‘情’。
‘理’和‘情’各在“陰”、“陽”二氣當中,‘理’也有“陰陽”;‘情’也有“陰陽”。合而爲一,構成了:所謂“太極”。“太極”,既:宇宙。
説宇宙,嫌太“遙遠”的話,就用“人”代替,也行。
“人”,就是:宇宙。“人”,就是:“太極”。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説:“人”,天生萬事具足。萬事俱備。
道理是一樣的。之所以説:中庸,是一種‘頂級的思想原則’、與思維邏輯,這是因為:中庸,是儒家修行的‘最終階段’,也是‘最後的一個階段’。
道理是這樣的。中庸(既:‘中庸思想’)是:平衡(既:‘平衡的思想’)。想要做到‘平衡’,就首先要‘擁有兩個力’。
這樣(既:‘擁有兩個力’)才能做到説是:‘平衡’了。道理是一樣的。
我們作為人類來説,大部分人,絕大部分人都好像是‘情’(既:“魔性”)更重一些......所以,為了‘制衡情’,為了譲人們的‘思維邏輯’向‘平衡’方向發展......
於是乎,‘最聰明的華夏人’之一的:周公(姬旦)創立了“禮”。“禮”的創立,是為了約束、以及制衡人們管不住自己、且氾濫的‘情’。
因為‘情’,就是:“魔”。
道理是一樣的。我們不用所謂“好”、所謂“壞”去“衡量”“神性好”,還是“魔性好”。這麼做,沒意義。
因為無論是“神”,還是“魔”,他們都有“陰”、“陽”二氣。也就是説:除了“氣”的組合比例不一樣以外,他們是一種“氣”。
道理是一樣的。人呢,作為一種:視覺生物、觸覺生物、聼覺生物、味覺生物、和嗅覺生物。人們對於‘感官’的依賴,太大了。
這(既:依賴於‘感官’)導致了我們常常忽略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和“聲音”。但往往,這個(既:內心的想法、和“聲音”)纔是:最重要的。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只是這樣(既:依賴於‘感官’、過分依賴‘感官’)是沒有辦法做到:中庸的。
你還沒‘刻意的去意識另一個力’,所以,你‘平衡’不了......‘感官’的一切......對於大多數人來説:是我們相對依賴的‘日常’......
所以,對大部分人來説:‘感官’因為對大多數人類而言、來説具備‘先入爲主’的優勢;故此,‘感官’對於大部分人而言、來説的話:就成為了他們這部分人的‘全部’。所以,他們並沒有機會,或者説,叫:“命”罷,他們沒有‘主動去意識另一個力’的“命”。
道理是這樣的。這導致他們,會一直在‘感官’的世界裏,踟躕着、被動的,等着,接受着“命”與的一切......歡喜、眼淚,祝福或悔恨,感恩或者詛咒......
當然不全是苦,樂(在他們看來......)也是“真的”。
道理是這樣的。但這還不夠。因為重度依賴‘感官’的你......在我看來,幾乎可説是:‘只用半個自己’在活着......或者説:是‘只瞭解到自己一半的力量’;且,你只‘認’這一半的力。你只‘認’這一半,那會譲你天生就同樣也具備的‘另一半’(既:你的“神性”、你的‘理’)很為難。
道理是這樣的。我們儒學呢,我們學儒的......自古以來的‘宗旨’,都是教人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既:‘另一個力’、既:‘理’、和“神性”)。
道理是這樣的。找到這一半(既:你自己心中的‘理’、和“神性”),但別執著於這一半(既:別執著於‘理’、別執著於“神性”),還回來點。
罷想法放中間,這就是:‘平衡’了。這就是:中庸,了。
1.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中庸,是儒家、像我這樣的‘真儒家’們......叫做:修煉的最後一步。道理是這樣的。因為中庸被《論語》當中,所錄述的孔子稱為:叫做“德之至”。
既:“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出自於《論語·雍也6.29》)“至矣”(出自,同上)就是:到頭了,再沒有了......
2.
這就是:中庸。但,達到這種中庸的‘平衡’思想之境以前......還需要我們儒家人‘主動、且刻意的去意識另一個力’(既:另一半),以至於,最終像熟悉‘感官’、像見到你手邊的麪包一樣,去‘見到這一半’、去‘見到這個力’。去熟悉這一半、去熟悉這個力。就像熟悉你的五感(既:視覺、聼覺、味覺、嗅覺、與觸覺)、與依賴你的五感一樣的......去接近、去親和、與親近這個力。將它(既:‘理’之力、“神性”的一半)塑型、將它看透......
然後你再‘回來’,回到‘中間’來。你有‘感官’、有‘情’(既:“魔性”);你有‘理’、你主動、且‘刻意’的找到了你天生便也同樣具備的另一個力、既:你天生便也同樣所具備的‘另一半’。
3.
既:你的“神性”。現在,既:有‘情’、且達‘理’的你,才具備了向中庸,這一最高、至極的‘平衡思想原則’、與‘平衡’的思維邏輯前進的資格、與資本了。
道理是這樣的。----作者:李宗奇 庚子年 十月廿二 於自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