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喜歡像前任的他嗎

錯過了的,已經錯過了。再耿耿於懷也無濟於事,有再多深情,也只是徒增負擔。該忘了的,就早些忘了吧,只有真正走出前任的陰影,才找到符合自己心意的。

是嗎?我倒不覺得,在一起就珍惜對方啊,今天他出現好幾次,他拿箱子的時候,見到他拿電腦的時候,他幫我搬箱子的時候,和他聊瓶子不能寄的時候,和他聊換瓶子,還有他回來和我悄悄話的時候。我沒有上班他找我要文檔的時候。其實我很喜歡他,怎麼辦。

生命愛過的人,怎能是一句忘了便會真的忘了的。那是曾經無數個日夜思念,陪你走過一個又一個春夏秋冬的人。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能夠相愛,已經很不容易。那是兩個人歷經了多少個陰差陽錯,多少次擦肩而過,終於鼓起勇氣捅破了那層窗戶紙,牽起了對方的手。自欺欺人的感覺其實無所謂。l


喜歡一個人,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也許那個人很像,但是他並不是那個人,日久見人心,每個人的靈魂都是不可複製的,每個人的性格,脾氣都不相同,更重要的是各自的靈魂,也許剛開始你會相處的很愉快,但是時間久了,內心也就顯露了,纔會知道合不合適,但願每個人都能遇到合適的人,而不是將就。

我早點清醒也好,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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