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經常對妻子家暴,妻子趁他熟睡,一錘子砸死了他

軟弱的麗珍嫁給了離異帶着一個兒子的金超,每天像奴僕一樣的侍候他,自己辛辛苦苦掙的工資還要全部上交。

容易滿足的麗珍只希望能和金超過上安穩的日子,金超對她一點的好,都能讓她心生感動。

一天,兩人一起上街買了一條粉絲的圍巾,麗珍高興地圍到脖子上,一起回家後,她大着膽子勸金超找個工作,金超一聽就火了,扯着嗓子問麗珍是不是嫌棄自己在家礙事。麗珍嚇得不再言語,然後金超就要求和她同牀,麗珍說不行,自己身上不方便,金超纔不聽,霸道地說:“我說行就行,你以爲今天白給你買圍巾不是?”麗珍被迫順從。

金超的錢花完了,直接去麗珍的職工宿舍去搜,看到麗珍的包裏還有一張銀行卡,上去就是一巴掌,罵她敢偷着藏私房錢。麗珍捂着被打疼的臉,委屈地解釋這是單位剛發的卡,金超不理會她,把麗珍的宿舍鑰匙強行拿走,說怕她出軌,以後不準再住在這裏。

喫飯的時候,金超的兒子小剛想要50元錢買運動衣,金超不僅不給錢,還把他罵了一頓,爲了給小剛買運動服,麗珍向同事借了錢,偷偷地買了衣服給不喜歡她的小剛送到學校。

一天晚上,金超帶着麗珍去舞廳跳舞,一時高興,就提出給麗珍買輛摩托車,好方便她上班,麗珍再次感動,溫柔地勸金超以後別再打她了,兩人好好地過日子。

麗珍騎着摩托車上班的路上,碰到了自己的妹妹,就向她說摩托車是金超給她新買的,妹妹快人快語,說金超還不是拿着你的錢買的,用得着你那麼的感恩戴德嗎?然後又對麗珍說:“咱媽想你了,有空回家看看她。”

麗珍和金超一起回了孃家,母親看到麗珍,心疼地握住她的手。喫飯的時候,金超陰陽怪氣地說些不好聽的話。

爲了讓女兒的日子好過些,麗珍的母親忙違心地誇他和麗珍過得確實挺好的,雖然家庭條件不太好,但心眼好。金超可不給她面子,罵罵咧咧地回到家,暴怒着罵麗珍:“你媽這是誇嗎?這分明就是討好我,怕你在我家我折磨你,怕你在這裏遭罪,瞧你媽那囉裏囉嗦的樣子,還有你妹夫,說我是農民,農民怎麼啦?信不信我殺你全家。”麗珍不敢言語,躲到屋外洗衣服。

麗珍的忍耐,換來的是金超的得寸進尺,他又懷疑麗珍和車間主任有曖昧,麗珍剛解釋一下,金超一腳把她踢到地上。金超的父親看不下去了,說金超不知道心疼既要上班還要忙家務的麗珍,動不動就打她,太不像話了。金超不但不聽,還對着老爹吼:“你這個老不死的,活不耐煩了不是?你給我滾。”父親被罵走後,麗珍又捱了一頓打。

因爲工廠要紀律檢查,麗珍回家晚了一會兒,金超問她在廠裏見過哪些人,上班路上都碰到誰了,麗珍一一如實交代,金超卻說她撒謊,說她和車間主任胡混。麗珍忍不住和他反駁幾句,遭到更厲害的毆打,並讓麗珍不想過就去死。

麗珍拿起刀片劃傷手腕,金超不但不勸阻,還在一邊聲嘶力竭地大喊着讓她用勁,並說她這種人活着就是多餘,趕緊死去。

金超的控制慾越來越強,就連麗珍上班,他也要天天坐公交車跟着,同事看不下去,偷偷地爲麗珍打抱不平,麗珍覺得自己命苦,沒有勇氣提出離婚。金超要在麗珍的寢室睡,寢室的女同事只好出去找地方。

法院的人來找麗珍,向她追要判給前夫的女兒的撫養費,爲了補交女兒的撫養費,麗珍偷拿回自己的存摺,把錢取出來,讓妹妹幫自己送到法院。

金超去銀行取錢時,發現錢少了,問麗珍怎麼回事,麗珍說了實話,金超又對她大打出手,一邊打一邊說麗珍是拿他的錢養別人的孩子。

金超打累了,躺在牀上很快睡去。麗珍仇恨地看着他,拿起桌子上的錘子,狠狠地砸向他的頭部,金超死了。

麗珍主動投案自首,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這是《命案十三宗》裏的一個故事情節,麗珍的懦弱和忍讓,金超的殘暴和無情,最終引發了一場婚姻的悲劇。

金超沒有人性,連父親都可以隨便大罵的人,怎麼能指望他對妻子好,他霸道、他混蛋、但他罪不至死,麗珍想離婚,卻懼怕其淫威,不敢提出,最終忍無可忍,殺了金超,把自己也陷入了萬劫不復之地。

所以,女人在選丈夫的時候,一定要看準了男人的本質和性情,不要被一時的甜言蜜語所迷惑,一旦遇人不淑,不但不會幸福,甚至還會斷送了自己的性命,人生沒有回頭路,關鍵時刻,一步走錯,全盤皆輸。

姐妹們,當我們心力憔悴、當我們被家暴、被折磨、當我們再也忍不下去,當我們看不到前方的路,無論身處何地,都不要忘了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尊嚴,切不可失去理智,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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