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家婦女

8歲。18歲。26歲。

你能想象出他們三人的關係嗎?

他們分別是兒子,兒媳和婆婆。

解放前的黔北地區,流傳着養童養媳的畸形婚姻。杏仙,不幸成了這畸形婚姻下的犧牲品。

若不是家裏窮,誰會嫁女兒給人家當童養媳啊。

婚後,一家人倒也生活平靜。兩人以姐弟相稱。小丈夫偉偉還是個會尿牀的小屁孩,每當夜深人靜,杏仙就爲自己命運不濟而神傷。

但是聽過婆婆的故事後,她又覺得婆婆的隱忍、艱難和委屈更多。

婆婆在18歲嫁給了16歲的偉偉爸。一夜夫妻過後,便離開了家。幾年後他再回來時,在病牀上躺了兩月,便撒手西去。

女人間的惺惺相惜,讓杏仙對這位年齡上完全當姐妹的婆婆另眼相看。

開炳是五孃的侄子,農忙時節過來幫幫忙,犁犁地。

杏仙給他送飯菜,看他健碩皮實幹活認真的樣子,不覺有好感。

她遠遠看見開炳過來,內心竟有一絲欣喜。這欣喜藏不住,她不自覺地梳齊了發,整理了衣裳,那朵小野花戴上又摘下。

戴上多麼好看,摘下又多麼不捨。

這可不是一個良家婦女該動的心思。

但凡在男女之事上犯了事,是要被沉塘的。

所以剋制便是最好的保護。

可是有一天開炳忍不住了:你何時跟我走?

她捨不得偉偉,婆婆亦待她友善。

這樣思前想後商量來商量去的日子,讓杏仙生了病。她不想傷害偉偉母子,又似乎沒有兩全之策。

婆婆察覺到杏仙的蠢蠢欲動,她想攔,又覺得不該攔。杏仙正在喫她從前喫過的現在依然喫着並要喫到老的苦。

守寡和守寡般的日子,是女人不可承受之痛啊。

可是聽之任之,又似乎不該是一個婆婆該有的態度。

一天,偉偉無意聽到了杏仙和開炳的談話。聽到姐姐要離開他,便跑開哭了起來。

三嫂問了緣由,恨得牙癢癢。她要伸張正義,祕密“捉姦見雙”。

機會很快就逮到了。

火把照亮了夜空,鬧哄哄的人羣,將暗流湧動浮到了光明正大的桌面。

杏仙的“不守婦道”,轟動鄉野,轟動到了鄉政府。

今時不同往日。解放後的婚姻,實習自主自願。以沉塘威懾情愛,有人“安分守己”自我捆綁,有人衝破意志掙脫出來。

杏仙和偉偉分別按了離婚手印。

杏仙自由了。即便她逃不掉三嫂的唾沫星子。

她給偉偉做了最後一雙鞋。

她捨不得離開,又必須離開。開炳在等着她,春天在等着她,全新的生活在等着她。

第一次來的時候敲鑼打鼓,她走的時候霧蒙清冷。唯有三跪,謝緣無。

裏屋的婆婆忍不住了,她將陪嫁手鐲塞到乾糧裏,囑咐偉偉追上杏仙給她送去。

那一聲聲姐姐,在山谷空蕩,叫的人留戀。

《良家婦女》裏婆婆自己做不到的,杏仙做到了。吹吹打打熱鬧一場空,仍不負屋檐下相依一場。女人的理解和溫情,是共鳴共情後的溫柔成全。

爲古老的女性道德,奉獻賠付一生,是可敬可嘆的良家婦女。爲自由兩情相悅的婚姻,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違,不懼流言蜚語,誰說不是有勇氣有魄力有追求的良家婦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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