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看待"公公侵媳"之事?

今天看到"簡友美好生活1"的一篇文章,文章說:三個月以前,山東省緇博市發生一起公公性侵犯兒媳的事件,兒子來到父親的公司門前打出一幅橫詞:~~~~~~~~

這種看待"公公對兒媳燒火爬灰!"之事的態度不正確,從古至今這類事情很多…………………。不宜擂鼓張揚,會造成醜態不良的社會風氣!也不宜告到法院處理。


一般這樣處理:

A公公知羞而自殺!B(兒子)有理打得父親,子教育父,不要做畜生。C家醜不可外傳(主要指這種醜事)。D分居和遠離(不給公公有任何接觸兒媳的理由和機會)。E《尚書》堯授舜曰: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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