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上市公司现代治理水平 与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日前,著名经济学家和国际资本市场专家刘李胜教授(研究员)出席第九届公司金融论坛并发表题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与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演讲,以创新思维提出一系列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吸引来自全国的各类证券市场与会者关注和热议。现全文发表如下,以饕读者。

       各位早上好!感谢会议举办各方的盛情邀请。

        公司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与资本市场发展休戚相关。我国目前正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的证券市场,这个市场应当与我国经济总量、结构优化和人均收入水平相适应,与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开放的市场体制机制相匹配。这个市场应当是一个有韧性、有活力、有国际竞争力、运行平稳有序且机制(结构和功能)完善的市场。这就需要有数量庞大的各类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群体,它们既是证券市场赖以存在的微观基础,也是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主体。什么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就是通过别人的努力能使自己的资金增值的金融工具。上市公司就承担着这种使国民财富源源不断增值的神奇功能。上市公司承载的市场价值是“国家资产”。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列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七大举措,其中把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作为七大举措之首,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大家欣喜地看到,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和许多上市公司都进行了积极的部署和行动。经过学习和调研,我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如何以创新思维提升上市公司现代治理水平,促进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问题。

         第一,需要重新审视境内外公司治理准则。在公司治理全球化浪潮中,各国(地区)都制定了相关公司治理的目标、原则和任务,依据的基本是OECD于1990年代发布的《公司治理准则》。这个准则是面向全球企业的,具有示范性,但它主要吸取了海洋法系国家的公司治理经验。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球公司治理应当说富有成效但不能说非常理想。这个准则也有自知之明,它直言不讳声称:“并不想成为政府、准政府和私人部门的替代物,在公司治理上这些部门应该主动发展出更多更详尽的最佳做法”。在中国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中国公司现代治理、特别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应当能够鲜明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体现中国金融和经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新思路、新成就和新经验。我认为,它应当至少体现以下基本的思想内容:一是体现党对经济、企业、金融集中统一和全面领导;二是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三是体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构想;四是体现国企混改的行动计划,至少要与国企混改相配套;五是体现上市企业以提高内在价值为主的全面市值管理;六是把上市公司治理置于我国发行和交易监管制度改革及全面实行注册制背景下考虑。此外还有许多重要的方面。如果脱离中国新时代基本面,孤立地谈论公司治理,照猫画虎描绘“三会一层”,必然是苍白无力的。数年前我在与“公司治理之父”英国Bob Triker教授一行会谈中,就向他介绍过这些初步的想法,他认为是振聋发聩的,是很有启发性的。一个外国理论先行者都能赞同,作为中国学者,更应当有这个理论自信。

         第二,需要重新界定“公司治理”这个概念,深化它的内涵。目前我们讲公司治理主要是讲公司内部治理,即所有者对管理层的制衡机制,最多是将利益相关者(股东、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纳入进来,平衡他们与管理层的关系。这显然是不完善的。有银行老领导一针见血地指出,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并不明确。我认为,公司治理首先是外部力量(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整体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包括上市公司内部的“内生力量”对外部力量的反应和适应方式,其次才是公司内部的治理。第三个层面应当是股东大会及股东内部之间关系的治理。现实中股东围绕控制权争斗和利益合谋,损害中小投资人利益,甚至掏空上市公司,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现在的突出问题,不仅是需要股东对管理层的制约,更紧迫的是需要约束和解决股东大比例股票质押、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甚至实际控制人恶意掏空上市公司问题。最后一个层面是管理层治理。现在的公司治理定义几乎是把治理与管理分开,其实管理中也有治理。有的理论把这种情况叫做内部控制,但内部控制并不能完全包含和取代这方面的内容。我认为,公司治理就是依靠外部和内部的力量,通过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架构和规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各个层面所做的全面管治、控制和治理。

        第三,需要把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贯穿到上市公司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支部建在连上”。这不是什么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所决定的。现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已经明确,党委(党组)嵌入“四会一层”治理架构,党委(党组)要对“三会一层”的重大事项进行前置讨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然后再由“三会一层”进行表决和由管理层执行。而对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则没有强调,我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缺陷。多年来我们对上市公司着重于法律法规监管,而没有把政治监管、政治领导提到应有地位,结果造成一些不讲政治的上市公司频繁钻法律空子,损害投资人和国家利益。所以,我认为,不要仅停流于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之分,而要更着眼于公众和非公众公司之别,理直气壮地强调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强化党组织领导。很可能需要组建一个专门加强党对上市公司领导和上市公司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成功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党的领导应当不留死角,党的领导应当一抓有效。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企业群体中的优秀主体和中坚力量更不能例外。这个问题事关重大,需要专题讨论和论证。

第四,需要从优化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入手,夯实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优化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股独大”和“绝对分散”两个极端;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合力;股东和员工利益平衡。对关系国计民生、生命健康和国家安全的上市公司,比如大型的趋于垄断的科技公司、金融公司、医药公司等,应当鼓励国有股东参股乃至控股。股东结构优化主要解决股东质量问题,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性手段,让有信誉、有实力、讲政治、守规矩、社会责任强的合格股东取代那些不遵纪守法、资产质量很差、缺乏理想信念、信用极低和不合格股东。我们现在强调了股东资格的合规性,而公司治理则需要强调股东资格的质量。合规性是底线,高质量才是标准。建议IPO审核时,除应关注股东资格合规性外,还要关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强调不合格上市公司退市是必须的,在许多情况下,先期让不合格股东退出上市公司,比让整个上市公司退市成本会更小,市场震动会更小。上市公司董事会不仅要为股东负责,还要为整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负责,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优化方面应有更多发言权。所谓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公司“进入关”,这才是上市公司质量和治理水平提高的真正源头。从股份表决机制的重要程度看,优化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才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机制。

        第五,需要研究集团母公司与上市子公司之间协同共赢发展关系。特别是解决国有大企业集团与控股的上市公司之间实现共赢的障碍问题。目前依然强调上市公司独立性(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并将独立性与公司治理联系在一起。强调“五个独立”最初与国企采取剥离上市有关。当前国企正在推进两年行动计划,整体上市将成为今后的趋势。那么,在不能整体上市情况下,需要研究集团公司内部相互促进机制和共赢绩效评价标准。上市公司到底该在哪些方面支持集团母公司发展,集团母公司该在哪些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支持,二者在哪些方面需要融合和共赢,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新课题。这个问题并不是由我首先提出,去年底我给兖州煤业集团及其上市公司培训讲课,他们就希望能够讲解这些方面的内容。我相信这是一个国企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面临的带普遍性的问题。虽然我提出了一些基本的思路,但要能上升到政策法规层面,还需要做更深透的研究。一个有启发性的做法,是美国通用汽车集团采取的“定向股”,即集团公司设计的专门跟踪其内部某些特定部分或某一特定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公开发行上市的一种特殊股票,最初为避免公司整体解散而作为替代形式,现已被许多国家接受而成为一项金融创新工具。

        第六,需要系统而严格规范独立董事人选、履职、薪酬等整套制度。现在只是规定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和任职资格,仅由大学和市场机构的相关人员兼任,这显然是不够的。“董事不懂事”、“花瓶”等批评声不绝于耳。我认为应当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独立董事制度的经验,上市公司董事会里一半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而且要区分首席董事和主持董事,赋予独立董事群体更大的责任。这样就需要将独立董事职业化和专业化,面向全球市场,像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科技专家那样经过公开考试选拔,在职业操守和专业方面获得合格资质后,再由他们的隶属单位(上市公司党工委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或相关独董遴选委员会)推荐,然后由上市公司按程序聘任。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一位独立董事限于其责任、精力、专业和经验,在规定的任期内就只能就任和服务于一家上市公司。让一位独立董事履行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注意义务,同时可以为5家上市公司进行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重大事项注意,除非这个人是一个精力过人的“超人”。独立董事制度应当是系统性的,整个过程应当完全透明和公正。责任、贡献和薪酬也应当平衡。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主要由独立董事构成且完全履职情况下,相信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才是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性。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中国的任何上市公司都不能打着市场化旗号放任自流,自生自灭,不行了就简单退市了事,退市必须经过严格追责和履行司法程序。中国证券市场应当是开放的耗散结构(非孤立和封闭系统),优胜劣汰,实行退市制度是完全必要的,但注册制下的好企业进入量一定要大大高于劣质企业退出量,大规模退市需要做好许多工作,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以散户投资人为主体的,这是中国的国情。在这方面,我们不能盲目学习美国,它的证券市场一半企业上市,另一半企业退市,我认为这不是它的成功经验,而是它的“自由市场”败笔。中国证券市场切莫把美国市场的“痈疽”当作“桃花”来欣赏。如果这样,所有上市公司都愿意把自己搞垮,IPO上市圈一部分钱,上市后把公司掏空赚一部分钱,搞垮了卖壳又赚一笔钱,这种“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会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最恶劣的机制,也成为全球证券市场永无出头之日的“顽疾”。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战略定力,并有良好而可行的对策,这样才有可能让中国证券市场立足于全球证券市场的前沿高地。

        以上讲的是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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