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合夥致命股權問題之:自然人股東過多

“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擡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聽過。人少的時候可以很容易的喝到水,人多了,反而會出現分歧與鬥爭,導致所有人都喝不到水。在公司的股權設計中,也與這個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那麼今天我們就來到股權架構的第11號問題,自然人股東過多。下面我們直接看一個案例。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是我在在張江一個公司做培訓的時候的案例。它是一家人工智能的初創公司,創業之初就有二十二三個股東。這是爲什麼呢?

因爲他們當初創業花了很多錢,投資人當時也沒有拿投資機構的錢,都是靠朋友投的。朋友們前前後後大概投了2000多萬,個人投資者就非常多。

很要命的是,他們一開會的時候,人總是到不齊。這就是個很大的問題,如果是付錢的問題就罷了,通過快遞寄過來做個股東決定簽字。但是好多投資人還在國外,寄過來寄過去,工商上的有效期都過了,很麻煩。這就是直接股東過多帶來的問題。

這些過程中帶來的問題還不單是這一個。還有什麼問題呢?第一,股東過多、決策效率很低會增加決策的成本,耽誤時間。這都是很直接的成本。

第二,人多會很難達成一致。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你就要做思想工作、做說服工作,都是很大的問題,對公司治理也會產生影響。所以一般我們不主張股東過多。

所以給大家一個對策,就是自然人股東儘可能的少,最好是兩三個左右。有的我們做的更直接,除了創始人之外,其他都是在持股平臺間接持股,這樣就比較清爽。

當然,要執行決策的時候,也要同時跟大家約定決策的程序。你不能說其他人是間接持股,他就不參與決公司的決策,這也是有問題的。公司間接持股也可以參與決策。公司在決策的機制上還是要做個約定的,否則會讓其他股東會沒有安全感。

11號問題,給大家建議是,如果你存在這個問題、如果你是自然人的股東,一般我的建議是不超過5個以上。

我們來到最後一個問題,就是代持的問題。可以這麼說,創業初期的話,很多公司都會有代持的問題。有的公司甚至是創始人被代持,這也是因爲各種原因造成的。但是代持會產生一個什麼問題呢?

從公司角度來講,代持可能會陷入一個股權的糾紛。因爲股權如果界定不清晰的話,會有這樣一個問題。代持的股權實際上到底歸屬誰,可能是會有疑問的。這時候會對公司來說,就會有麻煩。

第二個問題就是,股權代持可能會對公司的治理產生影響。這裏面給大家說一個細節。比如說,我的股權找了一個人代持,如果說我的投票權沒有委託給他的話,其實這個公司的投票權還是在我手裏的,不是在我委託人手裏。

但是投票的時候,名義上是我授權給他的。到時候它是不是代表我真正的意思,就會產生糾紛。我們也碰到有的公司的創始人,後來被代持人說決策不是他意思真實表述的情況。這時候就產生問題了。

這個問題給大家的建議是,儘可能減少代持。如果代持不可避免,儘可能通過持股平臺間接代持。間接代持的定義大家很容易理解。比如說我註冊一個有限合夥企業,然後合夥企業持股公司的股權20%。

在這之後,我帶着股權收購平臺在上面產生代持。這時候的好處是什麼呢?即使有股權糾紛,對主體公司的股東來說,其實沒有變化。他的股東還是持股平臺,只不過是持股平臺上之間有變化。這就是不影響主體公司的股東關係。

我們給大家的第二個建議是,儘可能把代持做的合法。很多公司很多有代持,但是做的其實手續不全。一般來說,如果代持真正合法有效——當然我們說,有的公司選擇代持就是以合法的所謂程序掩蓋非法的目的,就不受法律保護的。那就是要把這種情況排除在外。

另外,代持有三個事情最好是要做全,更能得到保證。第一,一定要有代持協議。大家要有書面的協議,而不能在口頭說說。第二,要有出資證明。比如說我讓他代持,我有我的出資證明,因爲出資證明是股東出資到位的證明,是股東的一個重要的義務。

第三就是,你的代持協議要有其他股東的見證。爲什麼說這一條也很關鍵,因爲如果說沒有這一條的話,其實其他股東可以不認可你的代持。從法律上來說,其他股東有優先認購權,這個股權是到不了代持人手上的。

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三條最好大家把它做規範做全。也就是代持協議、出資證明和其他股東的證明,在股權轉讓的時候,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纔行。一般這種情況,就可以讓其他股東簽字,或者以股東決議的方式來解決。這就是代持的問題。

到現在,股權的12個問題我已經逐個分析完成了。應該說這四五年,我在上海各個創業營,每一次在跟大家分享的時候,目前我只碰到4個人是一個問題沒有的。這4個人,有兩個是律師出身的,然後有一個是第4次創業,有一個人是華爾街回來的。基本上是他們解決得比較好。我有一次在交大總裁班這邊講課,甚至遇見一個公司,出現了七八個問題。

那麼有了問題就要解決問題。不過解決問題有個時機,有時候這個事情不是說你今天有問題了,明天一定要解決。我們解決問題需要一個好的時機

第一個最好時機的就是創業之初。就是說當初就把它做好。這是最佳的時機。但如果你錯過這一步,那就要等到第二個時機,也就是碰到重大問題,或者是公司發展勢頭看好的時候。比如說海底撈,基本上發展上坡路的時候就把它解決了。如果這時候再不解決,後面問題就更大、更難解決。

第三個時機就是第三方投資或者第三方介入的時候。這時候第三方有中立性。比如你的股權架構不合理,但是要拿投資了。可能投資人說,你股權架構不調整會出問題,我們不投。這也是一個時機。

這三個時機往往是我們解決股權架構的問題的三個比較好的時機。你要按照這三個時機把它解決掉。當然,你也要根據自己的情況有一個具體的判斷。但通常根據我們的經驗來說,這樣的三個時機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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