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相識不久的朋友聊起藝術,他一直覺得從事藝術創作的人應該是自由的,用自己想做的事換來成就。
我說,也不盡然,藝術創作有時是很痛苦的,特別單調,最享受的是創作本身的快感。
沒有人能得到完全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代價的,它和生活在什麼地方沒有多大關係。
即便是能做自己嚮往已久的事情,完全撇除人與人的距離,把天生的冒險心和刺激感激發出來,沒有控制也是徒增煩惱。
真正自由的人本身應該是真正有趣的人,他們知道該怎麼樣打發閒暇的時間,耐心地讀一本好書,下廚做一桌飯食,養得活花草,邀請朋友品茶品酒。這是一種不需要外界對自我的認可,心性自由,逍遙自樂。
真正自由的人也是對一切認真的人,我敬佩用一生來做對或者做好一件事的人,我也佩服那些在感情博弈中選擇尊重誓言的人。
自由是屬於內心的安定,人更多的是被內心所束縛,被自己的執念所耗損。精神上的自由是有一顆自然的心態,與我們周圍的人和事平和相處,彼此之間保持一種清潔默契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