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傳承的原則

《黃帝內經·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

【原文】餘聞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大意】我聽人家說,遇到適當的人而不教,就會使學術(“天寶”)的相傳受到影響,稱爲“失道”,如果傳授給不適當的人,是輕視學術,不負責任的表現。

【感悟】傳承的原則

  一般劇情需要:一個歸隱的高手,撿到一個和自己當年有點像的孤兒,一邊他養大,一邊把畢生所學慢慢的傳給他,直到這個高手老去,顫顫巍巍地把祕籍交給這個徒弟,並且囑咐他徒弟和女兒一句,“我女兒就交給你了,你可要好生待她,你們一定不要替我報仇”

  爺爺曾經給我提起,有人想拜他爲師,可是他不收。原因是:一張藥方對爺爺來說,就一張紙那麼輕,可是一旦流到市面上,受苦的還是那些需要看病的人,稍經包裝之後,高昂的醫藥費不是一般人付得起的。

  中醫乃至中華文化,它有禁得起考驗傳承的系統,爲師徒制。傳和承,雖是師和徒各自的事情,而如陰陽,本自同根同氣。同心同德,榮辱與共,可見生生之機。

百年傳承,大德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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