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王某在雲南被導遊小郭威脅人身安全?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今日,昆明市旅遊質監網發佈《網曝“雲南導遊威脅遊客”輿情調查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聲稱導遊威脅其人身安全的遊客王某等一行11人由其所在的江蘇某公司組織團建活動,在蘇州市某旅行社報名參加了“昆明-大理-麗江五晚六天”旅遊行程。

受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委託,接待該團隊的昆明地接社爲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

12月22日上午該團隊赴石林景區途中,因導遊郭某語言不當引發遊客反感並報警,由石林縣公安和旅遊管理部門現場處置。

導遊郭某在爲該團隊提供導遊服務的過程中,存在威脅和要求遊客購物的語言,但並未組織該團隊進店購物。

目前已經對涉事的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已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據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是集旅行社、會展公司、商貿公司等於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省外設有5家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畢永輝,

該企業曾用名爲昆明陽光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昆明陽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查查信息顯示,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兩位股東畢永輝和丁夢霞均有失信、有限制高消費、有被執行記錄,屬於老賴。此外兩人關聯企業多達20家。

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劉飛,另外一個股東叫劉亭亭,目前這家企業已經被立案調查。這家註冊地在合肥的企業名字當中有“滇之夢”三個字,可能和專門做雲南賭團生意有關。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遊客王某等11人屬於那種被自己所在公司賣了的可悲“社畜”,社會上有一些企業,其實沒什麼實力,但還是要打腫臉充胖子,對外宣稱自己企業福利好,你看我們公司員工團建都是雲南旅遊。

我們來假設一下這家公司組織這趟旅遊活動的人做的事,組織這個“團建”活動的人找到了蘇州市這家旅行社,這家旅行社的收客經理告訴這個負責人,你幫我拉來一個客人每個人給你200元,團費不用交了,或者交得很少。

據遊客王某說,他們每個人交了2000元團費。那麼這個“團建”活動組織者拿到的返傭可能就更多了。

這樣這個團建活動組織者,拉來11個同事(人頭)就得到了這家組團社2200元的好處費,然後還把這件雲南旅遊的“團建”活動辦成了,大家都覺得他很有能力

然後蘇州市這家旅行社收了這十一個人22000元的團款,我們假設這家旅行社收了團款,當然我們知道雲南五晚六天2000塊錢是不夠玩的。蘇州這家旅行社收了多少錢我們目前不知道,然後神奇的一幕發生了。

這家旅行社把這11個人交給了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這就是傳說中的賣人頭。

按照旅行社的正規操作,蘇州這家旅行社如果開展的是正規的旅行社業務,那麼他要麼在雲南親自調配大巴、導遊、司機、協調酒店、景區、飯店親自接待。

要麼將這11個人委託給雲南的某家地接社接待,同時向這家地接社支付調配大巴、導遊、司機、協調酒店、景區、飯店等接待資源產生的成本。

兩千塊錢,往返雲南的機票基本就是這個價格了,蘇州市這家旅行社不喫不喝,不交房租水電,不開員工工資了?

因此,我們猜測這這22000元的團款,假設收了的話,實際上可能沒收,還倒貼了2200元給公司“團建活動”組織者。

然後蘇州這家旅行社把這十一個人當人頭賣給了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假設每個人三千元(價格隨行情浮動)。然後獲得收益33000元。如果這家公司沒有收團費,那麼這33000元就是他的收入。如果還收了團費,那麼收入就達到了55000元。

當然我們是假設啊,實際的情況還是要以具體調查結果爲準。還可能存在蘇州這家旅行社沒有給團建活動組織者返傭並且給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支付團款的情況。

但據遊客王某自己說交了2000塊錢,那麼蘇州這家旅行社保留自己利潤的情況下能夠支付給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的錢是少於2000元的

換作你是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的老闆,你怎麼辦呢?你如何接待這十一個人?

這個時候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就有兩種選擇,一種情況就是接下來再說,雖然現在是虧着本的,但是把這夥人交給雲南自己的地接社帶到購物店宰一頓,據央視早年報道,四川的翡翠購物店進貨單和標價的標的數字關係可以用 進貨費用*(300-500)=標價來表達。

利潤是幾百倍啊,這錢簡直不要太好賺。接待這幾個人可能只需要墊付五萬塊的成本,但萬一當中有一個買了一塊標價20萬實際只值一萬塊錢的玉石,那不僅回本,還能大賺一筆。

還有一種情況是,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把這11個人以每個人5000元的價格賣給了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然後自己獲得人頭收益55000元。出去給蘇州市某旅行社的費用,還是能賺一點的。帶這些人進店賣東西的操作由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完成。

不管是哪種情況,反正都存在上面所說的邏輯,於是就發生了大家在網上視頻看到的那一幕。

遊客王某不管交錢還是沒交錢,高高興興地來雲南旅遊準備享受服務了。到了昆明上了大巴車,遇到了這個剛拿到導遊證一年多的菜鳥郭金榮

郭金榮系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臨時調派的導遊,導遊證號:EC96147L,所在機構:麗江市旅遊協會。

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爲什麼要臨時調派他呢?因爲他跟我這家旅行社沒有勞務關係,這個導遊所屬機構爲麗江市旅遊協會。相當於自由職業者,哪裏有團哪裏帶?

這個導遊按照正常的操作,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要支付他導遊費用,每天兩百到五百元不等,這就是他的收入來源,正常情況下的話。他只需要好好服務遊客就行。

但另外一種情況發生了,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要激發他的積極性呀,不然怎麼回本,業務負責人就把導遊郭金榮叫來,說小郭,這幾個人是我以五千塊一個的價格買來的,蘇州地區的,挺肥的,可以好好宰一頓。

這樣吧,我八千塊一個賣給你,這次的全部費用你出吧,賺了就是你的,看你有沒有本事讓他們買東西。我們到時候按百分之八十的比例來提購物費用吧。

很可能購物店就是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士開的。

然後遊客王某和其他一樣被賣過來的人上車了,王某覺得我是來雲南享受的,在車上我愛幹嘛幹嘛,導遊你算個毛。

導遊小郭心想,你們這幫不要臉的騙子,你們在雲南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出的,竟然還敢不聽我講話。

當然,導遊小郭可能一個人喫不下這麼大的團來。他可能只是昆明的導遊,大理還有個導遊小王,麗江可能還有個導遊小李等着宰這幫遊客.....大家一起分擔成本和風險。

至此,你大概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了?

結論: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都已經被立案調查了,那麼蘇州那家旅行社該不該查?本次團建活動的組織者該不該查?我們認爲應該查查,清白的還他一個清白,有罪的以商業賄賂罪論處。這樣遊客王某等纔不會莫名其妙的被人當人頭賣了,導遊小郭也可以踏踏實實的做服務。

12月13日,胡和平出席2020中國旅遊集團發展論壇時表示,要強化市場管理,把提升質量作爲重中之重,構建服務質量標準體系、第三方質量評價體系,改善遊客體驗,提高滿意度。要加快旅遊行業信任體系建設,健全旅遊投訴處理和服務質量監督機制,針對突出問題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侵害遊客利益的違法行爲,讓羣衆在高品質的旅遊活動中乘興而來盡興而歸。持續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不合理低價遊等專項整治,營造規範有序、安全文明的旅遊市場環境,要健全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加強重點時段、重要設施設備、重大節慶活動及高風險項目等的安全監管。

希望胡和平同志能帶來旅遊界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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