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導遊威脅遊客”調查情況來了:雲南陽光旅遊集團被立案調查

2020年12月23日,昆明市旅遊監察支隊聯合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大理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網絡曝光的“雲南導遊威脅遊客”輿情及時進行了立案調查。

現查明:遊客王某等一行11人由其所在的江蘇某公司組織團建活動,報名參加了“昆明-大理-麗江五晚六天”旅遊行程。

受合肥滇之夢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委託,接待該團隊的昆明地接社爲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在昆明市官渡區。爲該團隊提供導遊服務的導遊人員郭金榮系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臨時調派的導遊,導遊證號:EC96147L,所在機構:麗江市旅遊協會。承運該團隊的旅遊車輛爲雲LL0286,車輛所屬大理阿鵬旅遊汽車公司。

12月22日上午該團隊赴石林景區途中,因導遊郭某語言不當引發遊客反感並報警,由石林縣公安和旅遊管理部門現場處置。

23日我單位接到輿情通報後,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視頻內容展開調查,經調查基本屬實。導遊郭某在爲該團隊提供導遊服務的過程中,存在威脅和要求遊客購物的語言,但並未組織該團隊進店購物,其行爲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於2020年12月29日對導遊郭某依法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同時,對涉事的雲南陽光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已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通報。(來源:昆明旅遊質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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