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簡史》1.4

根據佛教的說法,宇宙有三個基本現實:一切事物都會不斷改變(諸行無常),一切事物都沒有永恆的本質(諸法無我),沒有什麼能永遠令人滿意(諸漏皆苦)。就算你能夠探索銀河系、探索你的身體、探索你的心智,即使你探索得再遠,也無法找到永不改變的東西、永恆固定的本質,更無法得到永遠的滿足。

諸生皆苦,明白苦難的涵義,一個人才能擁有幸福的可能。人類之所以會感到痛苦,常常就是因爲無法體會到這一點,總覺得在某個地方會有永恆的本質,而只要自己能找到,就能永遠心滿意足。這種永恆的本質有時稱爲上帝,有時稱爲國家,有時稱爲靈魂,有時稱爲真實的自我,有時則稱爲真愛;而人如果對此越執着,最後找不到的時候也就越失望、越痛苦。更糟糕的是,人越執着的時候,如果覺得有人、團體或機構妨礙自己去追尋這些重要目標,所生出的仇恨心也越大。

根據佛教的說法,生命本來就沒有意義,所以人類也不用去創造任何意義。人只要知道一切本來就沒有意義,就能不再依戀,不再追求空的事物,於是得到解脫。所以,人如果問:“我該做什麼?”佛會說:“什麼都不要做。”我們的問題就是我們總是在做些什麼。肉體層面或許還有可能什麼都不做(畢竟我們可以閉着眼睛靜坐幾個小時),但在精神層面,我們總是忙着創造各種故事和身份,在腦中進行各種戰爭並贏得勝利。真正的不做什麼,是要連心靈也休息,什麼都不去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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