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兒童理解並接受限制(一)

《0-8歲兒童紀律教育》第八章幫助兒童理解並接受限制是在預防、示範、傾聽以及問題解決法都不能奏效的情況下使用的。也就是當問題行爲出現了,我們需要針對問題做出對策的時候,需要用到的辦法,就是幫助兒童理解並接受限制。

然而在處理問題的時候,經常會出現懲罰,作者也明確地跟我們解釋了懲罰和今天向我們介紹的後果法的區別,根本區別在於它是否與不良的行爲之間具有聯繫。懲罰是成人外加的和不良行爲缺乏聯繫的做法,但是後果法(不論自然後果法還是邏輯後果法)都與不良行爲之間具有聯繫。

懲罰只能影響即可的迴應,兒童迴避了不良行爲,做一些認識中大人可能會期待他做的迴應,因爲會害怕成人的處罰。或者兒童直接按照成人的懲罰去做其他的事情,但是這並不能從根源上引導兒童正確的認識這件事情。

相反,後果法則提供了與長遠的、積極的目標相一致的有效的、直接的結果。可以幫助兒童反思自己的行爲和結果之間的聯繫。因爲這一辦法的使用本身就是有前提基礎的。第一、是兒童因缺乏瞭解而導致的;第二、不是因爲沒有不適宜的環境、期望或角色榜樣引發的問題;第三、要保證兒童在生理、智力、情感等方面都能夠做出可取的行爲並擁有必要的技能。這樣對於兒童的自我管理和道德自主會有長期的影響作用。

德瑞克斯將後果法分爲自然後果和邏輯後果,在《正面管教》也涉及過邏輯後果和自然後果的介紹。這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有成人的介入。有成人介入的稱作邏輯後果,而兒童行爲直接導致的,沒有成人介入的則是自然後果。在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要看問題的發展是否需要成人的介入,如果在不需成人介入,可以通過自然後果來讓兒童明瞭自己的行爲和後果之間的聯繫,則採取這個辦法,如果後果比較嚴重,不能任其發展,或者兒童能力不夠的時候,成人的適當介入可以讓控制問題的嚴重性。

比如兒童端着一個玻璃杯,平常在家裏大人都是不讓兒童拿易碎品的,因爲害怕打破、再嚴重的把兒童劃傷。但是如果在大人監督下,能夠保證兒童的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讓兒童進行嘗試,即使杯子破了,我們可以跟孩子涉及一些不同物品的材質的易碎性的相關知識,引導兒童使用塑料、不鏽鋼等材質。這叫做自然後果。

如果看到兩名兒童在打架,並且使用非常危險的器械時,必須使用邏輯後果法,不能只單純地看着他們互相打,最後出現不可挽回的結果。邏輯後果法就很必要了。

無論是自然後果法還是邏輯後果法都是能夠幫助兒童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更多的是如何在後果法之中讓兒童理解並接受限制。這是文化規範的限制,任何人都應該學會的內容。

今天雖然只讀了本章的前面的介紹,但是因爲讀過《正面管教》,關於這部分有很深的共鳴感。自己可以理解的更加深刻,依然記得自己當時讀《正面管教》的時候,還以爲自然後果是好的,儘量不適用邏輯後果。現在看來,自己當時的理解本身就是錯誤的。

閱讀,隨着理解的深入,實踐的結合,對文本的解讀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好書是值得回味的,值得我們時不時重新翻閱去加深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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