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我》30:從個體視角轉換爲關係的視角

關係裏,我們常常會不自覺地逃避自己的責任,覺得所有問題都是別人的錯,很多憤怒、抱怨的背後都有這些指責的影子。

如果兩個人的關係出現了問題,從個體的視角看,我們會覺得某個人的個性造成了這種關係的問題。比如,我們會認爲媽媽控制慾強,所以老公和孩子都對他有意見;領導太軟弱,所以員工都不聽他的。

個體視角導致因果思維,因果思維引發對錯思維,衝突就是從這裏開始的。通常情況下,那個被認爲是罪魁禍首的人,並不認爲自己是原因,他覺得別人纔是原因,自己只是結果。

而真實的情況是,在關係裏,每個人都是彼此的原因,每個人有都構成彼此的結果。比如用關係的視角看,我們不僅會思考媽媽做了什麼,讓老公和孩子都對她有意見;還會關注,老公和孩子做了什麼,讓媽媽這麼愛控制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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