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三)

二、以法治世,雄才展現;

清正廉潔,節儉抑奢。

曹操一生以法治世,賞罰嚴明,提倡廉儉,敢於直言上書,不與權貴豪強同流合污。現舉數例以爲證:一七四年(熹平三年),剛滿二十歲的曹操以孝廉的身份被推舉爲朗,做了洛陽北部尉,踏上了仕途。尉的官職雖然比縣令還要低,僅負責洛陽城北部的治安,但他卻不以官卑位小爲意,執法可很認真。洛陽是首都,天子腳下,權貴又多,很不易治理。然而曹操一上任,便修繕了他所管轄的四道城門,並在衙門左右各懸五色大棒十餘根,申明禁令,凡有違犯者不避豪強權貴,一律用五色棒打死。宦官蹇碩的叔父依仗侄子的權勢,違禁夜行,被曹操棒殺,於是“京師斂跡,莫敢犯者”,治安情況大爲好轉,這說明曹操雖然出身於官宦人家,但對宦官專權,胡作非爲,橫行不法的現象深爲痛惡,初上政壇,就表現了他的才幹和勇氣。

由於與宦官集團公開作對,不久曹操就被免職了,直到一年後,朝廷才以曹操“能明古學,才堪大用”(裴松之語)再度起用爲議朗,他不顧個人安危,數次上書大談政策的弊端乃在於宦官與外戚專權,靈帝置之不理。憂國憂民、敢於上書而又不被採納的曹操對漢室的前景深爲憂慮。

一八四年,曹操因戰功卓著升任濟南相,他懷着治世救國的理想,做一個封國的長官,很想有點作爲。他一上任就大量裁撤貪官污吏,焚燬祠堂、禁絕氾濫成災的祭祀活動,幾把火燒得濟南“上下清平,政教大行”(裴松之語)這一系列行動,充分顯示了他治國安邦的才幹,也反映了他的政治理想與主張。在這裏,他寫下了蓍名的詩篇《對酒》,熱情地描述了官吏忠良,人民勤勞、國家昌盛、有禮有法的太平盛世。但漢帝國卻越來越亂,權臣專朝,貴戚橫恣。曹操既不願意違背自己的志向 ,去迎合權貴,而在這種情況下要想治國安邦又是根本不可能的,於是他索性辭官回鄉去了。

曹操就是這樣堅志守節,不與權貴附和相隨。他一不靠巴結,二不靠關係,只靠自己的才華和能力,以拓展前程。復任議郎,是第一個明證;立軍功而升任濟南相,更是一次大的成功。曹操一生採用申不豁、商鞅的治國方法,以法治民,民生安定;以法治軍,軍紀嚴明,充分現示了其安邦定國的經天緯地之才。。。

曹操平生還提倡節儉,反對奢華、厚葬。直到他臨死前還遺令說:“天下還沒有安定,不宜拘守古禮。安葬完畢,大家就脫掉喪服,帶兵駐防的將官,不得擅離營屯,各級官吏,都要各盡職守。入斂時只用平時穿的衣服,不得用金銀珍寶來陪葬。”(《魏書-武帝紀》)由於曹操的提倡且身體力行,一時造就了一種節儉的風氣。有的官吏穿了新衣坐了好車,就有輿論說其不廉潔。這使得過去那種奢侈淫佚的風氣有了一定改變,對社會起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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