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更新十萬字”是奇蹟還是噱頭?

不久之前,我關注的一位自媒體作者在自己的賬號上發佈一篇新文章。

作者在文章中說,他的一位朋友是一名著名的網絡小說作家,已經通過長時間的不懈努力獲得一定的收入和名氣。

按理說,這種用“我有一個朋友”舉例,還不說出那位朋友到底姓甚名誰、有沒有代表性的寫作方法,連深究下去或者認真談論的意義都沒多少。

但是,接下來,在描繪那位朋友的奮鬥歷程時,作者說出一句讓我驚爲天人的話。

他說,那位作者在自己最忙碌、最艱難的時候,每天都要更新十萬字的內容。

剛剛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都忍不住懷疑,到底是我的眼睛有毛病,還是我的電腦屏幕有毛病。

確認這兩者都沒有毛病之後,我又忍不住懷疑,是這位作者打錯字。

如果都不是,我只能說,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這句話。


我知道,網絡小說界的一條固有觀念,就是寫得越多、越快,就越好。

只是,這種觀點,真的值得推崇、真的沒有任何問題嗎?

在我剛開始寫自己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的時候,我的第一個責任編輯曾經給我推薦過幾位比較有名的網絡小說作家。

我看到,其中一位作家在接受採訪時,曾經說過:在他靈感最豐富的時候,他一個小時就能夠寫出七千到八千字。

我忍不住去問責任編輯:他是怎麼做到的呀?

責任編輯說:那要看他寫的是什麼內容。如果他只是寫喫喫喝喝、吹牛扯淡,需要動腦子嗎?

當時的我覺得,編輯說的話很有道理。因爲,諸如喫喫喝喝、吹牛扯淡之類的不需要動腦子的內容,能有多少人愛看呢?如果一個人只會寫這種東西,他怎麼可能成爲著名作家呢?

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都不相信那些自稱“每小時能寫出成千上萬字”的人說的話,甚至開始反感他們。我現在也基本不看絕大部分通常意義上的網絡小說,尤其不看某些惡性競爭極爲嚴重的網站上的作品。

我看到,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永遠把字數和更新速度視爲最重要的一點,甚至視爲唯一重要的點,是很多通常意義上的網絡小說和它們的作者的通病。

這樣的作品,與其說是文學作品,真不如說是流水線上的產品,甚至可以說是血汗工廠中的流水線上面的產品。除少部分質量相對較好的作品之外,大多數通常意義上的網絡小說都只重視字數和更新速度,從而輕視文筆、格局、創意等質量因素,更不用提其他更高的東西。它們的作者也時常以自己寫的字數多、更新速度快爲榮,卻很少注重作品本身的內容,某些人甚至連自己都不記得自己曾經寫過什麼東西。大量網絡小說作者壓力過大、工作量巨大,只爲少得可憐的全勤獎而不得不滿足每天更新數千字、甚至上萬字的要求,從而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甚至被折磨得身心疲憊。

我相信,經常讀網絡小說的人肯定都看到過某些網絡小說作者因爲過度勞累而患病,甚至猝死的新聞。這些人不僅包括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無名作者,甚至還包括一部分已經擁有一定名氣和一定的讀者羣體的作者。

如果這就是常態,那這樣的常態是一個正常、健康的狀態嗎?是一個正當的行業應當有的常態嗎?

這個問題,值得很多人去思考。尤其是那些有能力改變自己,甚至改變他人的人。


一個人在一天之內寫出十萬字的新內容,有可能嗎?有多大的可能性?

如果是早幾年的我,或許還能夠相信這樣的話。

現在的我,堅定不移地認爲,除非是擁有特殊力量的超人,否則,這種事沒有任何可能性。

十萬字,幾乎是一篇碩士論文或者博士論文的字數。

凡是正在讀或者讀過碩士、博士的人都知道,寫出一篇合格的畢業論文,需要多長時間,需要花費多少精力。如果有人讓他們在一天之內寫出一篇論文,他們肯定會認爲:這樣的人是瘋子,或者是在耍他們玩。

要在一天之內寫出十萬字,就算你能夠每小時寫五千字,也必須花費二十個小時。而且,你還必須要保證,自己在這二十個小時之內的工作效率沒有絲毫降低。

如果這是真的,這就是一項比“996”工作制之下的工作更加殘酷得多的工作。從理論上來講,即便是實行“996”工作制的工作,每天的工作時間也只有十二個小時。哪怕實際的工作時間更長一些,也幾乎沒有哪一項工作的每日工作時間達到二十個小時。

請問,連“996”工作制都是大多數人都無法忍受的、違反人性的工作制度,什麼樣的人能夠忍受每天必須工作二十個小時且完全沒有休息日的工作?

而且,最重要的是,寫作不等於打字。它不僅僅包含打字這一項勞動。打字,只是輸出的過程,只是外表上的體力勞動。構思作品的過程,也就是從外表上看不出來的腦力勞動,纔是寫作中的核心部分。我一直不喜歡把寫作稱爲“寫字”或者“碼字”,正是因此。沒有構思和創作的過程,你打出來的字從何而來?

如果連打字都要花費二十個小時,構思的時間又是多少呢?全部加起來,一整天的時間全用上,恐怕都是不夠的。

據我所知,“童話大王”鄭淵潔先生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在家用電腦剛開始在我國普及的時候,一位作家朋友對他說,自己已經改爲用電腦寫作。

他立刻感到肅然起敬,並和朋友約好時間,去朋友家裏拜訪。

結果,來到朋友家之後,他哭笑不得。這位老朋友根本不是在打字,而是用電腦上額外加的一套手寫系統在電腦上寫字。

他問老朋友:你一個小時能寫多少字?

老朋友回答:一百個左右。

他當即心想:我每天至少要寫三千字。如果我一個小時內只能寫一百個字,寫三千字就要三十個小時。就算自己不喫、不喝、不睡,上哪兒去弄額外的六個小時去?

“每天更新十萬字”的說法,同樣可以用這樣的故事來反駁。

就算不喫、不喝、不睡,一個人怎麼可能在一天之內寫出十萬字的內容?

根據我的親身經驗,一個人想要在一天之內發佈十萬字的新內容,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把要發佈的內容提前寫好,再把它們集中在一天之內發佈。

除此之外,毫無可能性。

也許我的寫作水平不如諸位名家,但是,我明白,寫作是一件什麼樣的事、一件什麼樣的工作。

如果真的有人能夠證明,自己能夠在一天之內寫出十萬字的作品,我只能說,那不是人,是神,或者是超人。


說到這裏,有的人可能會說:這只是在給大家舉一個努力的範例而已,你用得着在某一個數字上面較真嗎?

問題是,我們應該用信口開河的方式去講道理嗎?講道理不應該做到足夠嚴謹、足夠切合實際嗎?

用幾乎毫無可行性和代表性、甚至連真實性都值得懷疑的人或事作爲事例,這到底是在向大家介紹一個奇蹟,還是介紹一個噱頭?用這種方式講出來的道理,可信嗎?什麼樣的人才會相信?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一個人能夠在一天之內寫出十萬字”。

但是,我知道,已經有一羣人相信:一個網絡小說作者,必須要在一天之內寫出至少一萬字。如果有誰做不到,無論他在其他方面再優秀,他都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作者。

這樣的現實,真的沒有一絲一毫的不合理嗎?


我是一名寫作者,自然深知寫作的難處。

即便我還沒有在寫作上取得什麼成就,我也認爲,我應該對這件事說幾句自己的看法。

我不希望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作者都只能永遠面對無窮無盡的艱難坎坷,也不希望這些艱難坎坷永遠被金字塔尖的少數著名作者的光芒掩蓋,更不希望某些憑空編造出來的神話和噱頭成爲這個行業在大多數人心中的印象。

這些,都不應該是過分的要求。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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