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訓》第一篇:立命之學(二十三)

原文:至修身以俟之,乃積德祈天之事。曰“修”,則身有過惡,皆當治而去之;曰“俟”,則一毫覬覦,一毫將迎,皆當斬絕之矣。到此地位,直造先天之境,即此便是實學。

汝未能無心,但能持《準提咒》,無記無數,不令間斷,持得純熟,於持中不持,於不持中持。到得念頭不動,則靈驗矣。

餘初號“學海”,是日改號“了凡”;蓋悟立命之說,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

譯文:等到要從修身養性方面來改變命運,這就是積累德行敬候命數的自然好轉的事情了。說到“修”,就是如果自己有過錯和做過壞事,今後都應該改正和消除那樣的起心動念;說到“等”,那麼就不應該有一絲一毫對福報的覬覦之心,不應該有一絲一毫對功利的遷就迎合之態。到了這個地步,直接進入了先天的境界,這纔是實實在在的學問和功夫。

你還做不到不生私心雜念的境地,但是可以持《準提咒》以達到更好的效果,這個咒語不必特意去記,也不必去數唸了多少遍,不間斷,修持得非常純熟,在修持時就像不修持那樣平常,在不修持時卻又像修持一樣。等修到念頭不動的時候就靈驗了。

我最初的號叫“學海”,當天就改成了“了凡”:因爲我覺得領悟到了修身立命的學問,就不願意再落到凡夫俗子的舊路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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