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愛的人,纔是跟你作對的人

南姐的兒子高大帥氣、才學又好,當年國內雙一流大學畢業,之後去美國深造,回國後一直在上海一家大企業工作,收入高,然而現在都33歲了還沒有對象,一點兒也不着急。素質很高的父母,都想催婚了。

在單位受同事讚揚,受領導賞識,表明無論與人相處還是工作能力都沒有問題。就談個戀愛至於那麼困難嗎?說白了,不找對象,就是跟自己的父母過不去,就是讓父母難看。誰最愛你,你就跟誰作對!

上世紀的末期的年輕人,只要一工作不會再用父母一分錢;只要一結婚,就會主動承擔家庭責任,每月主動給父母交一部分工資,貼補家用。

我和老公93年一結婚,就操心給比我們小的小姑和小叔子買衣服交學費,我生了孩子,不僅沒要父母一分錢,因爲正好在收麥子的季節,還給父母拿回去了300塊(當時我的工資只有一百多一點),讓父母請麥客。只要單位派我去縣城培訓或者開會,我都會去小叔子上學的學校找到他,請他喫頓泡饃。到了暑假,還給小叔子買一身衣服,價錢遠比給我買的衣服貴得多。

唉!真是時代變了,是現在的孩子變壞了還是大人要求高了?

我認爲還是計劃生育,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個孩子,這個政策是個社會怪胎,把這批孩子毒害了。他們但凡有個兄弟姐妹,他們就知道互相愛護和謙讓,而不是跟父母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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