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同事又舊話重提——要辭職。不過她說是過了春節以後再走人,讓我有心裏準備——提前貼招聘。
我“死皮賴臉”笑着說:“要走人,也得到四月份。”
她一聽,說不行。我把詳情分析給她聽,二月中旬是春節,再給我留一個月的緩衝期,怎麼也得四月份“放人”。
她不再言語了。
我知道她內心裏也不想走,只是嫌工資低。這事我做不了主,也給經理反映過此事。經理也向高層申請過,可惜一直未能落實。
不僅是同事工資低,作爲店長——我的工資也不高。只是比她多了幾百元的店長補助而已。
當初我應聘這份工作時,就沒把這份工資放眼裏。我要的是時間上比較自由,人身,精神上可以放鬆。
那麼多年,我很少上朝九晚六的長班,除非是自己在商場租攤位。自己做事更自由,父母,孩子只要有事,可以把攤位隨時關掉。
從攤位上退下來,我選擇工作一般都會在時間上留有彈性處理的機會。寧可工資低一點,得留出時間照顧家裏。
我與先生相比較而言,我屬於家裏的無足輕重的人。所以,我得做好家庭後盾。
雖然我的工資不高,但我不懈怠工作。從進店的那一刻起,我沒把自己的收入放心上。我心裏裝的是如何把店面生意做起來,而且要風生水起。
有目標就必須行動。細節決定興衰,我把小事抓好,銷售也不放鬆,做客戶是我的宗旨。兩年下來,這個店的銷售業績在外圍直營店裏也算數一數二的。
有業績就有“資本”談工資。我也想提高自己的收入,私下裏我找經理談過此事。我把自己的意圖說明,我說對於這個店,我所用的精力一半都不到,如果按績效考覈,我可以選擇下午跑市場,把生意再做好一些。
經理也是實在人,他說又不給你提成,你那麼辛苦幹啥?
自此以後,我便明白想談工資不太容易。因此,我下午該幹啥還幹啥。
當然店裏的生意我還一如既往地關注,不管是否是我的班。這是職業操守問題,也是我個人對自己的最基本要求。
對於同事嫌工資低,我理解,可是我沒有權力解決。即便可以從銷售上給她留出點利潤,我也不會允許自己這麼做。
因此,對於她多次說到要辭職,我都採取“裝聾作啞”的方式糊弄過去。
同事人品好,銷售能力強,會做業務。在處理某些問題上,要遠遠超過我。因此,我捨不得她離開。
自從她入職以來,在我能做到的範圍內,我都會給與她提供方便。
今天她又舊話重提——要辭職,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這都不是事。只是再想招到同事這麼優秀的人,有點不容易。
不想這麼多,順其自然,總會有合適的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