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城裏有個五穀豐米店,老闆叫吳新剛,是典型的奸商。賣的米摻沙子,水分很大,坑害顧客。久而久之,激起民憤。
一羣老百姓打砸搶了五穀豐米店。相當於經濟糾紛演變成社會治安事件。
曾國藩的大團抓了13個鬧事起鬨帶頭的老百姓。帶頭的叫廖任和。
當時審案的是曾國藩的助手黃庭贊。黃庭贊審理後,感覺五穀豐米店罪有應得。處於對於老百姓的同情,他建議對鬧事的13人杖責之後就放了。
曾國藩不這麼認爲,他堅持亂世必用重典,一律嚴懲,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曾國藩明知道鬧事兒的人羣中大部分人是無辜者,出於氣憤被裹挾着參加打砸搶米店,被串子會利用了。本來該請王旗,就是要向巡撫駱秉章請示,但是曾國藩堅持快刀斬亂麻,先斬後奏。讓他兄弟曾國保次日天不亮的時候就把13個人斬首示衆。
民間議論曾國藩,說什麼曾大人,不就是曾剃頭嗎?曾剃頭的綽號就這麼來的。
時勢造英雄,英雄造時勢。這就是爲什麼說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