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羅素之問·思善2

馬克思說:人的活動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即人對外部世界的改造,其目的是爲了人自身,人是以自身的需要爲價值座標去,改造外部世界使外部世界的演進對人來說具有善的意義。因爲人的一切活動都是爲了滿足自己或他人、社會的某種需要,所以善的作用也是滿足需要。而從善的標準的來源和變化來看,善最本質的作用是爲了滿足社會發展和穩定的需要。

對於社會而言,善的關係可以消除矛盾,維持和諧,保證社會的穩定存在和發展;對於個人而言,除了能夠受人尊重這一顯著的價值,善也伴隨着一種令人愉悅的情感體驗,助人之中能感受到自身存在的價值,甚至會不斷激發自我價值的實現。因此善的作用並不僅僅限於受人尊重,善是利他的,也是利己的,還是利於社會的。這也是善能長期被人踐行和追求的原因。

當善的行爲與生死衝突時,善通常難以維繫,因爲人有求生的原始渴望。但是人既是自然人又是社會人,雖然人的自然屬性在人性中佔據着重要地位,但是人的社會屬性制約着人的自然屬性,並使人的自然屬性成爲社會化的自然屬性。馬克思說:“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所以我們有時可以看到,人對善的追求超過了對生死的原始慾望。在侵華戰爭中,百萬川軍響應號召毅然出川,以劣質的設備和必死的決心戰鬥在全國抗戰的第一線。四川本是大後方,川軍沒有遭遇日軍的壓迫和攻擊。但是他們卻出於民族大義和愛國之情,捨生忘死地加入戰鬥,以馬革裹屍爲追求。這就是在生死的利益衝突間追求善。

但是,當社會不復存在,善是否還值得追求就有待考量了。我所描述的善是社會關係之間利他的一種行爲。當社會不存在,那麼社會關係也就不存在,遑論利他性。當善的本質和本質作用已經不能得到體現,這種善已經超出了本文所討論的範疇,也不能被稱爲善。不難看出,善的追求與社會關係的存續有直接聯繫。

從宇宙尺度來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甚至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都只是一瞬。那麼從人類的角度來看,宇宙的存在就是永恆的。即使宇宙是堅定不移地趨向死亡,在人類的視角里,宇宙也是永恆存在的。所以,即使宇宙是堅定不移地趨向死亡,只要社會及社會關係仍然存在,善就是值得追尋的。因此,善是永恆的。但善並不僅僅只是爲了值得受人尊重,它更重要的價值在於滿足社會發展和穩定的需要。僅僅是受人尊重不能讓善永恆,讓善成爲永恆的是它在滿足人類需要中發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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