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什麼時候離婚最合適?有此念頭的時候想想俞大姐

從昨夜跟他吵架,他離家出走後我就在盤算以後怎麼辦?他又不願意承擔家庭責任,還對孩子不管不問,真的忍不住了。

  於是把自己朋友圈仔細盤查了一圈,真的找到了一位律師,下定決心找律師打離婚官司了,計劃天亮就發信息給他。

  可是,還不等律師接我的案子,根據自己瞭解的信息,內心一盤算就覺得自己太不划算了,要分出一半的家產給他,不值。就算找個自己信任的律師,該給他的還是要給他的,律師頂多做到多爭取利益,這是微乎其微。

  雖然兩套房子面積都不大,可隨便分他一套就夠他住了,加上我爲孩子準備的教育基金,分給他一半後,夠他喫喝個兩三年。他可能從來沒有掙到過這麼多的錢,一看這麼多,肯定開心的要命。買兩套房時他幾乎沒有出錢,沒有還過房貸,卻因離婚可以輕鬆得到這麼多,又能遊手好閒的生活,真的極不公平。

  而我和孩子呢,卻因失去一半的錢,日子將過得艱難。供養孩子上更好的學校沒有錢會很艱難,提高孩子的學分送孩子去補習班沒有錢更會艱難。

  這一盤算覺得自己行動力太差了,貌似錯過了離婚的最佳時期,女人最佳的離婚期應該在自己還沒有能力置辦家產的時候,自己拖到現在內心長嘆不已。

  這讓我不禁想起某網的掌門人俞大姐,2019年她那讓廣大網友喫瓜看得大跌眼鏡的婚姻大戰,好像就在不久前發生的一樣,一些場景依然記憶猶新。

  最初俞大姐的老公小李哥發文攻擊她把他踢出了公司決策層,逐漸演變成小李哥帶着四位彪形大漢以保護公司的名義衝進辦公區搶走了公司公章。俞大姐忍無可忍發文迴應,控訴小李哥做出了同性戀等等行爲,而她不過是因爲孩子一直在忍着。

  可是小李哥想要拿回部分公司股權,獲得跟女方同比重的股權,才能再次獲得公司的決策權,那就只能跟女方離婚,才能分割女方手中的股權。

  小李哥確實也去法院起訴離婚了,但是被大姐以感情未破裂爲由駁回了。俞大姐找到的感情未破裂的證據也特別逗,一條是某一個節日,小李哥送了大姐一捧玫瑰花(這個證據是如何留下來的?)另一條證據是恰巧小李哥老家來人帶了一些土特產,小李哥送給了大姐一些嚐嚐鮮。(真是神助攻)

  又是送玫瑰花,又是送禮的,任誰看了,都不像感情破裂的樣子。整個過程讓人覺得即不可思議的爆笑又不禁爲俞大姐的隱忍、大肚能容、權謀和智慧喝彩,這是位值得好好學習的大姐。

  雖然我們不像俞大姐那樣動輒牽動過億的資產,可是作爲一介平凡女子,能夠讓自己和孩子居有定所,改善了孩子學區,還能夠讓孩子安心讀書求學,已經用盡了我的洪荒之力,同樣需要俞大姐的眼界、胸懷、權謀和智慧守護自己和孩子安穩的生活。

  在婚姻的最初階段,男人好逸惡勞,早離婚,是止損。可是當錯過這個最佳的階段,擁有一定的資產時,離婚兩個字就不能隨便再提了。識時務者爲俊傑,女人啊,更要分清局勢,一旦離婚,自己的努力成果立馬銳減一半。

  不但不能提離婚,當男人要離婚,想從女人手中分錢分物時,更要爲自己保留一些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只要不離他就沒辦法拿到錢,總不能硬搶吧,總不能讓不務正業的男人得逞。

  哎,女人吶,都能像俞大姐那樣能幹有腦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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