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的惡性循環

翻閱各種法律條文,

對員工及企業的僱傭協議,

都寫的清清楚楚。

本人入職過小公司,

也工作在大公司。

真的發現兩者的格局差異,

五險一金,勞動合同都是必須的,

大公司在入職起,就給員工全部辦妥,

小公司在入職前,就說得等三六月,

大公司五險一金30天之內就繳納,

小公司是能拖則拖,三六月後亦無果。

大公司常常爲一員工着想,

小公司永遠爲自己打算。

大公司只要招聘,

求職者經常人滿爲患。

小公司只要招聘,

求職者常是零零星星。

我問過大公司HR,

爲啥求職者都喜歡大公司,

答曰待遇豐厚,體制健全,保障全面。

也問過小公司HR,

爲啥你們三六月後才繳納五險,

而且還不提供公積金?

答曰之前也給員工交,

奈何員工次月離職,所以就節省成本,

三六月之後再繳納,能省好大一筆。

真是目光短淺,HR不懂法律,

就是害慘公司,斷自己前程。

大公司的長遠發展重於眼前利益,

小公司的眼前利益遠比長遠發展重要。

當一個公司,連員工的權益都沒法保障,

憑什麼覺得員工會殫精竭力去付出。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