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選擇權,是對孩子的尊重?還是放縱?

網上看見一條新聞,十四歲的兒子不願上學,父親放下事業,帶兒子游走中國,讓孩子在行萬里路中,學習攝影技巧、感受中國傳統文化。

很多人表示不理解,認爲孩子的父親一定是有錢有閒,在孩子厭學時,纔會支持孩子離開學校,陪着他去看世界。

雖然孩子現在改變了想法,想重新回到學校去上學,可是下一次呢?孩子再次厭學,是否要再來一次遊走中國?有人覺得不現實,這是家長對孩子的放縱。

這真的是放縱嗎?

不一定。

對一個身處叛逆期的,14歲的厭學的男孩來說,即便強制他天天去上學,孩子也依然對學習不感興趣。如果家長處理不好,甚至可能產生一些極端的做法。

此時倒不如放下學習,尊重孩子的選擇權,帶孩子一起看看課本外的世界,感受一下中國傳統文化的薰陶,感受一下父親的良苦用心。

即便孩子依然不想上學,最起碼他還學會了攝影的技巧,掌握了一項謀生的技能。

叔叔家的女兒,成績一般,很早就有輟學的念頭。在叔叔的堅持下,她勉強讀到了初三,還未畢業,就嚷嚷着要去打工。

叔叔雖然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唸完高中。但是她現在的成績只怕也考不上高中。所以便和孩子商量,跟着同村的一位姐姐進工廠學做裁縫縫,以後長大了,也有一項謀生的技能。

叔叔的女兒在工廠上了半年的班,突然一天,跟叔叔說她要回去上學,因爲以前只聽別人說打工很掙錢,進了工廠之後才發現這份錢並不容易掙,尤其是沒有文化,只能幹最髒最累的活,永遠得不到提升。

後來她又重新復讀了一年,現在她已經是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

給孩子選擇權,是對孩子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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