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10件事情,不如完成1件事情

我們每天超級忙碌,但是最後發現好像沒有哪些事情是印象深刻的,工作上績效不高,總結一年成果時也沒什麼可寫。原因可能是我們每天做了太多的事情,但關鍵的事情很少;我們把所有事情差不多的完成了,但卻不精緻。

吳軍博士在《見識》中“不做僞工作者”和“做好最後的1%”給了我們答案。

【原文】第168頁

效率高低不取決於開始了多少工作,而在於完成了多少。很多我們看上去非做不可的事情,其實想通了並沒有那麼重要,因爲他們是僞工作。

【原文】第169頁

一個人的效率是很難提高的,自己唯一能夠控制的就是少做一點事情,有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就不要做了,而不是擠壓時間把所有的事情湊合做完。

【原文】第196頁

人的天性,凡事做的差不多就可以了,總覺得最後一點即使不做也無關大局,但是這樣完成事情的質量就要大打折。

我們每日工作、生活中的事情很多,佔滿了一天的事情,但是我們是否問過:“這件事情一定要做嗎?”

最近,我有一項工作是給5000多份文件蓋章,前期的時候是每天抽空去蓋一點,過程中也一直在處理電話、內部通訊工具、微信上的信息,然後急忙回到工位處理其他事情,並制定了一些明年工作的實施方案,3周過去了,蓋章的進度很慢,並且制定的那些工作方案,因時機、工作安排等因素,也沒有下一步的落實。

到了截止日期的這一週,只要沒有必須要處理的事情,我都去蓋章,除了緊急的電話外,內部通訊工具、微信上的信息都稍後處理,每天堅持到最後時間纔回工位。結果是蓋章的進度加快了很多,而且也並沒有耽誤其他工作。

由此可見,很多事情也許不做或延後做,也沒有關係,集中力量完成一件事情時效率是最高的。過程中,我做的那幾項工作實施方案暫無下一步落實,對我來說,缺少一些成就感,對組織來說,這些事情目前都是無成果,也就是無價值的。所以,我們常說,開始10件事情,不如完成1件事情,而且不要以事情太多爲藉口,將這件事情草草收尾,影響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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