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定要與錯的人在一起

寫下這個標題的時候,我也有點懷疑自己寫錯了,只有與對的人在一起,才能三觀一致,纔能有共同話題,琴瑟和鳴,才能走得更遠。

其實真實的婚姻家庭不是這樣的,一味的要求對方與自己保持一致,對雙方反倒是一種負擔,一種折磨。家庭應該是交響樂演奏會,不同的樂器各自發出它們出優異的聲音,才能演奏出歡快愈悅地音樂,而不是要求統一發出一種樂器的聲音,哪樣反倒成了噪音一般。

一個家庭是個小團體,它需要發展,走出自我美化,要換一個角度去解讀,看己之短,識人之長,長短互補,各自發揮所擅長的,家庭才能進一步優化發展。

因此不要企圖改變任何一個人,不要祈求對方完全懂你的意圖,婚姻就是一個求同存異的過程。

其實我們都想找到那個對的人,然而現實本質就是註定要與錯的人在一起。

每個人都在爲家庭奉獻,都有自己擅長的那部分,夫妻倆人,沒有誰是給對方訂製而成的,只是你要學會少期待、少抱怨,多付出、多找對方優點,用欣賞的眼光和愛,看到對方的發光點,擁抱、包容彼此的優缺點,就會生活的很幸福。

(由繮集之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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