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多少歲結婚合適? 第一條,生理年齡 第二點,個人條件 第三,社會習俗 第四點,心理年齡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因爲生理年齡、國家法定年齡都是常識,所以肯定不是問這兩方面的事情。

而一個人要組建家庭,無非就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理年齡。二,個人條件。三,社會習俗。四,心理年齡。

第一條,生理年齡

肯定是必須成年,否則結婚也沒用,對吧?這個不用討論。

第二點,個人條件

物質條件,和主體有關,也和家庭背景有關。也許你還不能養活自己,但是你的家庭供養得起,就沒有問題,沒有誰規定啃老族不能結婚對不?所以呢,這個問題實際上也算不得一個問題。

因爲很現實,結得起就結,結不起,想結也沒人跟你結。

第三,社會習俗

很多人認爲結婚是自己的事,充其量是兩個家庭的事。從小圈子看來確實如此,但是我們都是社會人,我們生活在社會圈子裏,必然要接受各種各樣的思維影響,而這其中影響力最大的就是世風習俗。

爲什麼現在的年輕人這麼害怕催婚?因爲必然會遭到催婚,而且可能父母不催,但是周圍的“太監”比“皇帝”還要着急。爲什麼有這種現象?這是一種社會意識的大方向。人到了一定的年齡,如果不是有問題,必然要走向結婚生子的道路。千百年下來,都是這麼過來的,繁殖下一代是人、甚至是動物的本能。但是人和動物不同,就是除了本能,還有愛情,還有社會地位,也發展出世俗觀念。這種觀念的力量之強大,基本上沒有人能抗衡——抗衡者都下場悲慘——因爲世俗的觀念從大方向來說是正確的。

魯迅曾提出:“從來如此,便對麼?”這是思想家的探討方向,是精神層面對社會制度和規則的質疑。但是在某些現實生活方面來說,隨大流基本正確,這也是爲什麼絕大多數人都會隨大流的緣故。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中國第一代丁克族到現在差不多都老了吧?當年的豪言壯語、雄心壯志都到哪裏去了?看着別人兒孫繞膝,自己雖然揹着包說走就走,但是人家生兒育女的到了退休後,同樣可以說走就走。而自己一旦夫妻雙方有一方先走,就是個孤獨終老的境遇。這裏不是說丁克這種意識有什麼問題,爲了自己人生的快樂忽視人類的本能職責,這沒有問題,這是個人的選擇。只是這種人最後的境地必然會有一種世俗的缺憾,即不圓滿。爲什麼會有這種缺憾?因爲他在抗爭、反對(結婚就要有小孩)的同時不自覺地接受了世俗的概念。

人不要輕易和世俗作對,這就是每一個人走到最後纔會得到的血淋淋的教訓。

什麼時候結婚也有這方面的影響。像農村裏很多小孩還沒到年齡就辦了酒,但是領不了結婚證,不過小孩都生了,到了年齡再去補辦。以我們的單線思維來想,這就是違背國家婚姻法,是不行的。但是家族意識,鄉土意識,地方意識認爲這是可行的,就算後補結婚證,出生證,要罰款,別人也要這麼做。

同村的年輕人十八歲都結婚了,你二十九歲了還沒結婚。雖然你作爲一個異類很酷,但是父母、朋友心裏不犯嘀咕麼?而這些有意無意表現出來的催婚行爲就是世俗的力量。

大部分人會屈服於這種力量。爲什麼很多人結婚的時候什麼都不懂,懵懵懂懂地就結婚了。大多是如此——甚至有些地方,有些朋友都說第一次結婚並不是爲了自己——這後面的意思就值得好好琢磨了。

在大城市,文化水平越高的地方,這就不是問題。大家都活得好忙,誰有時間管你?

第四點,心理年齡

那麼前面三點就都不是問題,落到最後,就是我們的心理年齡問題。

換句話說,就是我們是否做好了擔負起一個家庭的責任,夫妻雙方共同生活的責任,撫養小孩成長的責任,贍養雙方老人的責任。當我們能夠從心裏直面這一切,並依舊認爲可以和對方註冊,讓對方成爲自己生命中分擔責任的人,那麼就是結婚的最好時機了。

當今時代的結婚,就是一個合作協議的簽訂。什麼時候籤,有外部原因,就是前面的一二三點,當排除了所有外部原因,就只剩下了當事人雙方願不願意的事情。

當你的心理成熟了,一切自然水到渠成。

這就是最好的時機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