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的意義是什麼?他一年讀700本書,最有發言權

讀書的意義是什麼?


《快速閱讀術》的作者印南敦史,13歲時接觸到書籍和音樂,那時候,他用聽音樂的狀態來閱讀書籍,每次總是那樣的迫不及待,那樣的興奮,那樣的沉醉……

作者印南敦史現在爲多家網站撰稿,每年要閱讀700本多本書,並且寫下書評。

他說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爲了幫助我們像聽音樂那樣讀書。

“讓音樂自然地從耳邊流過,也依然會有一些聲音留存下來。或許是旋律、節奏,或許是一句歌詞。”

對於讀書效率低的閱讀者來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過於——買了很多書,真正讀完的卻沒有幾本;讀了很多書,真正理解的卻沒有幾本。

好吧,其實這也包括我。

不過讀完《快速閱讀術》這本書之後,我的閱讀速度和效率明顯得到了提升。

比如當時讀這本書,我是一天讀完的。確切地說是花兩個小時讀完的,跟我以前的速度相比,讀這本書的速度算是比較快的了。

爲什麼?原因有3個:首先這本書其實並不厚,看它的標題就知道,主要內容是如何提高閱讀速度;其次是這本書的排版也不錯,字的大小適中,文字的密度也不大,讓人讀起來非常輕鬆;最重要的是它的內容比較精煉,沒有太多繁雜的句式。

現在是我第二次讀這本書,第一次讀這本書是在笑微21天讀書訓練營,一個月後又進入了笑薇書評班,再讀一遍。

原本還在糾結是不是換一本書讀,直到晚上才決定,聽孔子的話——“溫故而知新”。

其實記憶是殘酷的,艾賓浩斯記憶曲線告訴我們,一般記住內容後,在5分鐘後重復一遍,20分鐘後再重複一遍,1小時後,12小時後,1天后,2天后,5天后,8天后,14天后就會記得很牢。

正如書中所寫:不爲複製那100%的內容,而爲邂逅那1%的精華,留下就有意義。

這也就是作者所說的讀書的意義。

古語有云,“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對於那些經典文學類書籍,值得一讀再讀,而這本書內容簡潔、凝鍊,雖然不需要讀100遍,但至少可以多讀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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