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寫作功用與價值之淺談

文學寫作的功用與價值,探討的人很多,古往今來皆是。歸結起來,大概有這麼幾種:寫景抒懷,警示世人,立言傳世,宣傳渲染,廣而告之,嘲諷世事,自娛自樂……。

而文學寫作作爲一門職業的歷史不是很長,作家的稱謂也就那麼長的時間。而真正獨立的完全的以寫作文學而安身立命且過得物質生活精神世界都很不錯的,真的不多。這需要文采,這是個人的能力或者實力,還得需要有環境和氛圍,有需要纔會有人買你的東西,你的東西能解決人家的一些問題,別人纔會花錢來採購吧,這與銷售實物一個道理。比如說劇本,比如說詩歌,比如說新品……,都差不多。提高自己的實力,無論是寫作技能上的,還是個人的魅力和地位一定程度上都能有助於自己文學作品的暢銷。

真正實現了生活物質生活所需之後,還有盈餘,不爲生活所奔波的文學寫作者,或者可能真正用內心深處的感觸去表達自己的思想。這是真的,也是可能的。物質第一性的原則,在這個領域也是可行的。

寫作者不是專業全職獨立的文學寫作者,在主要工作之餘的寫作我想只能算作自娛自樂,是興趣愛好的表達,可能沒有更多的深層次的願景,這話可能有些絕對,但或許有點可能。我想他們有自己更理智和精明的考量吧。

我呢,可能就是他們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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