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第2篇

正在度蜜月的小王,得知新娘小李婚前談過10個男朋友,小王無法忍受要離婚。

新娘小李不同意離婚,小王只好咬牙切齒地說:你跟我認識三個月就上牀,誰保證你跟10個前男友沒上過牀?

小李承認只跟一個前男友上過牀,但小王不信,妻子小李認識自己三個月就同意上牀,這麼隨便的人,交過10個前男友,怎麼可能只跟一人上過牀。

小王認識妻子小李時都32歲了,妻子小李也30歲了,兩個人都算大齡青年。

小王在父母的迫切要求下,是奔着結婚目的談戀愛的,非常認真。

小李在認識小王之前談過10個男朋友,有的談了三、二個月,有的談了年把、半年,最長的一個談了二年,小李準備嫁給他,兩人便有了睡眠關係。

談婚論嫁時,男方買不起房,在父母的逼迫下,小李只能跟這個愛的很深的男友分手。

經人介紹,小李與小王認識後,兩人都對上了眼,感情急劇升溫,認識三個月,見到雙方父母后,兩人睡到了一起。

年齡不饒人,雙方父母便催兩人結婚。

婚後,兩個人更是甜蜜至極。

三天回門後,小王與小李便決定外出旅遊一圈,讓蜜月更浪漫。

旅遊中,小王對小李的關愛更上層樓,喫飯給妻子夾菜,逛街給妻子拎包,晚上睡前還給妻子削蘋果,捏捏肩。

妻子小李感動的熱淚盈眶,隨口說出了心裏話:“我先前談的10個男朋友,沒有一個比你好。”

小李這是拿前男友打比方誇老公啊,可她太不瞭解男人的心思了。

說者無意,聽着有心。

小王聽說小李婚前談過10個男朋友,他比吃了蒼蠅還感到噁心,對妻子頓時發生了180度的大轉變,由熱情到冷淡起來。

原來計劃好的二十天旅遊時間,還不到十五天就打道回府。

到家後,小王便向妻子提出離婚。

妻子小李不同意,小王卻認爲妻子婚前肯定跟10個前男友上過牀,這和小姐有什麼區別?

小李賭咒發誓只跟一個前男友上過牀,最後小王才勉強沒有在新婚蜜月辦離婚手續。

但這道坎小王始終邁不過去,10個前男友的陰影對他打擊太大了,從此兩人便分牀而睡。

小王是我的同事,我們兩關係比較好,當他把自己的遭遇告訴我時,我也很驚訝。

一個女人婚前談10個男友,雖然不是什麼過錯,但別在現任面前顯擺呀,男人雖然嘴裏說不在乎女人的過往,但心裏總希望你是他的第一任。

我勸小王相信他的妻子,她雖然婚前談過10個男友,不可能跟每個前男友都上過牀。

但小王卻不相信,他始終認爲跟他認識三個月就上牀的女人,也會跟別人交往三個月就上牀。

沒辦法,只能讓他自己考慮清楚,婚姻不是兒戲,離婚,就成了二婚了,再找對象就沒頭婚那種優勢了。

結果,兩人結婚半年後,也就是昨天,還是不得不離婚了。

通過這個故事告誡婚前女孩,現在社會雖開放,依然會有很多人在乎對方的過往,尤其女孩子,自重自愛不可丟棄。

大家認爲呢?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