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筆記二

1.離九霄而膺天命,情何以堪?御四海而哀蒼生,心爲之傷!

2.太祖高皇帝朱元璋當時宴飲功臣的那兩句話:“金盃共汝飲,白刃不相饒!”

3.“打坐”一詞,釋家作如是說,道家也作如是說。關鍵不在“坐”字,而在一個“打”字上。明明閉目入定,盤腿如山,何名之“打”?打的就是此時心中紛紛紜紜的諸般念頭,道稱之爲魔,釋稱之爲障。

4.大明官制,各級衙門上司因公罪犯案,涉案下屬如將官士卒書辦差役凡奉命執行者概不牽連,即所謂“千差萬差,奉命不差”,因其必須按上司指命辦事之故。此等人者若要牽連則不知凡幾,此又所謂“法不責衆”者也。

5.橘生淮南則爲橘,生於淮北則爲枳!

6.文官袍服上繡的是禽,武官袍服上繡的是獸。譚大人,二位上差,我大明朝一個大學士一年的俸祿才一百五十八兩,我當了巡撫一年的俸祿也就一百餘兩。一頭鷹一隻虎靠這些俸祿也喫不飽。穿上這身袍服,你們說哪一個不是衣冠禽獸?

7.救斯民於水火,清君側於一役。

8.越是曾經大權在握後來又身涉重案的人越是明白,到這個時候,必須搬出靠山讓審案者有所忌諱才能減輕罪罰。

9.原來所謂聖旨,在臣下統稱旨意,有許多規制。興之所至尋常小事,皇帝隨口一說派有關太監傳與當事人謂之口諭;有關朝廷國策、軍機部署以及官員的黜陟,甚至對某一案件的指示都要用特製的明黃錦緞工楷用璽宣示,通常所說的聖旨指的就是這一類書面聖旨。書面聖旨又分明發上諭和特發上諭兩種。明發上諭一般都交內閣向各有司衙門公開發布,在明代甚至用“邸報”傳示天下。特發上諭則是趙貞吉此時接到的這種聖旨,指名發給某人,由某人向當事人宣讀時才能開啓聖封,宣讀旨意。

10.聖人的書,都是給人看的,拿來辦事,百無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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