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有光的坎坷科举路(十三)

殿试,三甲进士,长兴知县。

殿试,也叫廷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在会试结束后两个月(五月份)举行,参加者是通过会试的三百名贡士,地点在朝堂之上。一般情况下,皇帝亲自担任主考官。录取分为三甲,一甲录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的称号,三人中的第一名称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三名授翰林院编修;二甲录取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也录取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除了状元、榜眼、探花外,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操作过程中,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运气不好的,有一辈子都不得做官的。

进士榜称为甲榜,因用黄纸书写,所以叫黄甲、黄榜,也称为金榜,在古代,所谓的金榜提名,就是指考中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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