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懂得讀書的樂趣,但偏偏就是翻不動書,怎麼破?

很多人懂得讀書的樂趣,但偏偏就是翻不動書,怎麼破?

《快速閱讀術》的作者印南敦史,曾經也是一個讀書讀得很慢的人,但是當他成爲一個書評作者後,他每個月要寫近60本書的書評,而且這個過程還非常的愉悅,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呢?

(1)

作者已經把讀書融入到日常生活當中,變成了一種習慣,就像喫飯和睡覺一樣自然。

他每天會在同一個時間讀書,讓大腦產生習慣的錯覺,慢慢地就能形成條件反射。

早晨是衆多書評作家公認的一天中最好的時間段,那段時間是一天中最安靜、最不被打擾的時間。

印南敦史、彭小六、劉媛媛、張萌萌姐,都是早起讀書的踐行者。有的人說自己是夜貓子型,越夜越精彩,但是我看過很多夜貓子的臉色,大多都是晦暗的,不僅顯老,還顯憔悴。

早睡能夠倒逼早起,我現在基本能做到早起,只要不熬夜,5:30就能起牀,如果某天不小心熬夜,只要定一個鬧鐘第二天也能按時醒來,有時間的話,白天再補一覺。

根據我的經驗,每天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更能讓自己很快進入閱讀狀態中,爲了提升專注力,我還會用手機語音設置番茄鍾,有時是30分鐘,有時是50分鐘,在這個時間裏,不看手機,不喝水,不上廁所,當一個番茄鍾滿了以後,就可以活動活動。

這個方法是從彭小六那裏學來的,親測有效。

(2)

首選可以快速閱讀的書,也就是致用類書籍,比如這本《快速閱讀術》,那些內容太繁雜,或者自己目前的水平啃不動的書籍,暫時不要考慮。

作爲一個書評人,印南敦史每天的閱讀時間是60分鐘,30分鐘讀不能快速閱讀的書,比如散文或者經典書籍;另外30分鐘讀可以快速閱讀的書,致用類的書籍。

爲什麼作者要強調60分鐘呢?根據他的經驗,用一個小時,快速閱讀一本書,能夠使核心要點更深刻地留在記憶裏。

如果一本書原本可以花一個小時就看完,我們卻用了一個月的時間,或者更長的時間,結果基本是:看了後面的內容忘了前面的內容。

1小時讀1本書,那麼6小時,就可以把這本書讀6遍,效果是不是更好?

當然也少不了記錄,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哪怕每天只能記住一個知識點,那也是收穫,365天就是365個知識點。

哪怕一點也記不住,至少還有記錄。

(3)

打破自己的興趣壁壘,避免閱讀千篇一律的書帶來厭倦感。

生活也是這樣,每天重複單調的生活,會讓人變得麻木,這也是我爲什麼我喜歡參加線下活動的原因之一。

最好的狀態,就是像作者一樣,每天至少可以讀完一本書,並且寫出一篇高質量的書評。

讀與寫相結合,就像呼吸一樣,缺一不可。

我很認同《快速閱讀術》中作者所說:書並非非讀不可,但讀書可以改變人生,有書相伴的生活更加美好!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