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明年的陪讀而有隱憂

  今天快下班時,同事告訴我他買的房子,房東違約了,不把房子賣給他了。可是他自己的房子已經賣掉了,並過了戶,他想跟買家違約都不行。

  同事甚是後悔,自己房子賣掉了,他再買的房子又被違約,如果再買一套同地段的房子,短短半個月房價已經漲了近30萬,他再買要多拿出30多萬還買不到這麼好位置的房子。

  我只能跟他說趕快回家看看購房合同怎麼籤的,一般購房合同會有雙方違約的約定,如果買賣雙方違約,均要賠錢。看好條款後,趕快找中介跟房東翰旋,牽制下房東,儘量挽回。

  同事購買的房子跟我是同一學區的房子,只是比我離學校近點,房東寧願賠錢也要違約,也是看到了房價漲的可觀。那意味着附近的房租也會大漲。

  下班後趕快搜了下附近租房的價格,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兩室的房子一個月房租要3500。這真是有點超預算了。

  原本計劃把我買的小公寓租出去,一個月有1900元的房租,我自己再加500-600元左右,每月2500元左右租個兩室的房子陪讀。沒想到附近的房租這麼高,完全超計劃,真是又增加了一筆負擔。

  哎,雖然內心有點隱憂,可是又覺得沒必要,擔憂也解決不了問題,不如好好看看書,多增強點能力,想辦法多賺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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